說老實話,無論在什麽世界,舔狗(狼)的想法,都沒有人能懂。
就算是雷格西最好的朋友傑克,也完全搞不懂,雷格西為什麽會愛上春!
狼愛上一隻兔子?
那就更不用說……
在知道雷格西放蕩的秉性之後。
依舊選擇愛她了!
無論是在傑克,或者在每一個正常人的眼裏,都實在是太不可思議了。
所有人都想知道。
雷格西究竟在想什麽!
“……”
雷格西沉默了許久,最終抬起頭:“因為我相信,春她不是這樣的女人!”
“她一定有什麽不得已的理由!”
“不得已的理由?”
眾人迷惑且迷茫的睜大了眼睛。
“唔……”
雷格西撓著頭一本正經:
“比如?一不小心得了,每天“不跟陌生人來一發,就會死的病之類的。”
“……”
在場的所有人都驚呆了:什麽鬼?這個世界上,竟然還有這種病嗎?
而且……
究竟要多不小心。
才會得這麽離譜的病啊?
再而且……
就算這病真實存在,而且春也真的一不小心得上了,那也不對啊!
春是二年級生,滿打滿算,也就在切爾頓學院剛好呆了六百天。
以一天跟陌生人一發的速度。
也該隻有六百人才對!
可現在……
光是這些吃瓜群眾。
都能湊出快一千人了!
要是在加上,沒有來吃瓜的,這個數字,少說也要再乘個好幾倍。
這數量……
也對不上啊!
“……”
雷格西毫不猶豫:“那就是得了,一天必須跟好幾個陌生人來一發的病!”
“……”
大家夥都不知道說什麽好了。
你這個病。
未免也太隨意了吧?
想一天幾個人,就幾個人?
好!
再退一步。
就算這病真的這麽隨意。
從一個人,發現到每天好幾個人,那路易這種玩包月的又怎麽說?
如果必須跟陌生人來才能治病,那根本沒理由跟路易一個人,來這麽多發吧?
“……”
猶豫了一小會。
雷格西抬起頭:“興許,是路易有什麽過人的長處,能一發頂兩發?”
“……”
這下子。
就連路易都傻眼了:雷格西說他有過人的長處,他是很高興啦!
可問題是……
一發頂兩發什麽。
未免也太誇張了吧?
“行了,不用在說了!”
林北輕輕搖頭:
早在發現自己到這個世界,並接到世界任務的時候,他就知道。
想改變雷格西。
沒有這麽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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