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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56章 這張照片絕吧?(1/2)

作者:漠七七字數:4620更新時間:2024-06-24 09:22:54

    聽完了周律師的辯護之後,楚瑜然還愣了一下,然後看向了秦見禦,很認真的說道:“我感覺他說的有道理啊,連雋泰的確犯不著這麽做啊,吃飽了撐的嗎?”

    聽完楚瑜然的話,秦見禦才是笑了,很鄙夷的說道:“楚瑜然,要是讓你當法官,這世上都不知道有多少冤假錯案,要麽你就閉上嘴陪我看,要麽……”

    “我就滾出去。”楚瑜然忙替秦見禦說了出來,然後繼續說道,“我閉嘴。”

    楚瑜然閉上了嘴,兩個人繼續看。

    周律師發完言之後,鄒婷反問道:“周律師,在回答你剛才提的問題之前,我也想請問一下,你說的嫌疑人餐桌上留有的受害者的指紋,還有藏屍行李箱裏留有嫌疑人的毛發,這還是證據不足。

    那你還想要什麽證據證明?你口口聲聲說你的當事人是被陷害的,那你又有什麽證據可以證明你所說的?”

    “假設這就是有人栽贓陷害,提前采集了我當事人的毛發故意放入行李箱內,是不是很有可能?還有,你說的在我的當事人行凶前還和死者吃過飯,如果是早有預謀的殺人,何必多此一舉?

    直接想辦法殺了不就好了?何必大魚大肉的招待被害者?先請客吃飯再把他活埋,這不符合常理,更符合常理的解釋是,我的當事人在案發當晚,很早就去睡了。

    被害者會出現在我當事人的私人餐廳,之後又被活埋在我當事人的工地,又眾目睽睽之下把被害人屍體挖出來,這就是一場早有預謀的栽贓陷害,我作為律師,隻是把這個邏輯說出來,查案是警察的事情。”

    “那周律師的意思是你的當事人在案發當晚,壓根就沒見過被害者?縱然有廚師存檔的給你當事人做的電子餐單,和他私人餐桌上留有被害者指紋,都不足以成為直接證據,是嗎?”

    “是,廚師可以被收買,廚師可以帶著被害者進入我當事人的餐廳。”

    “但廚師的口供是在案發當晚,是嫌疑人授意讓他多準備點飯菜,而且我們做了大量的走訪,眾多口供都說明他的私人餐廳沒有他的授意任何人不得私自進入。

    如果你堅持說廚師和農民工們被收買做假證,那也請你拿出證據,若拿不出就是你在誣陷我的證人。”鄒婷說道。

    “打斷一下,你剛才也說了我的當事人很有潔癖,沒有他的授意旁人不得私自進入,但死者連雋誠是他的親哥哥,他不是旁人。

    我也做了大量走訪,死者連雋誠生性跋扈囂張,不服管束,他是連家大少爺,案發當晚,我的當事人吩咐廚師做好飯之後,結果知道他要來,他臨時決定不吃飯早早去睡了。

    被害人當時饑餓難耐,強行命令要進入我當事人餐廳吃飯,而在我當事人睡著情況下,沒人敢打擾,但下人又不敢得罪了死者,是不是就可以給他開這扇門?有沒有這個可能?”

    “有這種可能。”鄒婷回答,“但這種可能成立的的前提是,你已經找到給被害者開這扇門的人,還有就是這扇門有被嫌疑人之外的人打開的可能,那我出示下一個物證。”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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