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六點半,張岸然抵達飛機場,他今天穿了黑色長大衣,內搭白色襯衫,頭上梳著大背頭,露出光滑好看的額頭,身旁是四個保鏢,兩個助理,加上造型師、化妝師、營養師、跟拍攝影師……一行人從兩個商務車裏下來,剛一下車就被無數閃光燈包裹住。
張岸然冷著臉向前走,周圍的粉絲叫著各式各樣的昵稱,有的新粉想遞過來禮物,全都被保安或者保鏢擋住了,周圍的老粉絲也會幫忙拽胳膊,輕聲勸阻:“別送別送,機場禮物他不收的,你送他還會生氣。”
張岸然下車隻走了一小段路,就進了VIP通道,進去之前,略抬了抬手,背對著粉絲向後揮了揮,粉絲瞬間尖叫,齊聲喊“早去早回,注意安全”。
跟在後麵的工作人員和保安開始卸包,從包裏取出成遝的簽字明信片,開始逐個分發,到場的粉絲幾乎人手一份,有的新粉還特地用手擦了擦,小心翼翼地問:“手……手寫的?”
旁邊的姐姐顯然十分淡定,回她:“當然是手寫的,他總是提前寫好了,這樣大家就都有了。”
“他哪兒來那麽多時間啊……不是每天拍戲到半夜,第二天六點又要起來?”
“他訪談裏說左右手各拿五隻筆一起寫。”
“真的?”
“信不信自由心證吧,他跑火車慣了,習慣就好。”
小粉絲低頭看了看明信片,寶貝似的親了一口,從包裏取出一個筆記本來,夾了進去,再抬起頭,卻發現老粉絲翻出了一個看起來就很貴的收納夾子,把新的明信片輕輕地插了進去,前麵翻過的頁數厚厚的,看起來起碼有五十頁。
“都是他的簽名麽?”小粉絲問。
“對,都是他的,我就沒見過像他這樣愛給簽名的明星。”老粉絲鎮定地笑了笑。
“我……我能拿過來看看嗎?”
“不能,我拍了照片,回頭把照片給你。”
“好。”
飛機足足飛了十多個小時,終於到了大洋彼岸的紐約市,下了飛機,又有一群粉絲前來接機。
粉絲裏有當地的留學生也有不少國外麵孔,美國原本是有個美國粉絲分會,但內部鬧矛盾,四分五裂,變成了很多小型分會,這次組織接機的就是紐約粉絲分會。
保安團留在了國內,保鏢團有些捉襟見肘,因而張岸然花費了一些時間,才擠了出來,上了車。
他這次來紐約是為了參加格萊美,他幫人製作的一首Rock Song入圍了Best Rock Song,隱約有消息後,還鬧出了張岸然入圍Best Rock Performance的烏龍。
張岸然本人唱功並不算頂尖,因而這首曲子做完後,順手給了一位不知名但唱功一流的歌手去唱。
這首曲子入圍了Best Rock Song,歌手本人卻錯失了Best Rock Performance。於是有黑粉反裝忠,帶節奏說如果張岸然本人唱,肯定能以歌手的身份入圍,也有一小部分粉絲信以為然。
加上一些真真假假的邊角料,直指那位歌手搶了張岸然的曲子,一場大型撕X似乎近在眼前——如果沒有張岸然的那條微博。
“寫著玩兒的,看他順眼就給他了,哪兒那麽多事。”
粉絲立刻安靜下來了,黑粉見帶不起節奏,圈著張岸然罵他傻X,直言這輩子唯一一次登上格萊美的機會就這麽錯過了雲雲。
張岸然十分誠懇地回複說:“我還年輕,您多活幾年,應該能等到。”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