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捕盧良偉,王為擺出了大陣仗。
他沒有單兵作戰,雖然以他的戰鬥力,三個盧良偉在他麵前都是渣渣,完全不值一提。但犯罪嫌疑人都很狡猾,不會傻乎乎在那裏和你硬碰硬的。尤其是盧良偉已經和他碰過一次,知道自己完全不是對手,就更不會犯傻了。
跨區行動,在沒有知會東城分局和玄陽觀派出所的情況下,王為不想有什麽失誤。
畢竟這是違規的。
盧良偉犯案的地點是在玄陽觀派出所的轄區,實在輪不到紅玉派出所的同誌大張旗鼓從西城跑到東城這邊來抓人。
就算盧良偉販毒,似乎作案地點也不在紅玉所轄區內。
不過王二哥就是這種脾氣。
看不看得慣是你們的事,我先把這混蛋抓起來再說。
反正這種事,他王為不是第一個幹的,也絕不會是最後一個。
他把張方和梁宇還有小黃程雪都調過來了。
程雪帶著一個女性治安員和一名個子高大,身手不錯的聯防隊員去東城中醫院守著周玲,一方麵更加深入地了解有關盧良偉的情況,一方麵也是為了保護周玲。
萬一盧良偉神經病發作,追到醫院裏來打人呢?
盧良偉毆打虐待周玲的事情,也要調查清楚,已經夠得上刑事案子的標準了。
張方,梁宇,小黃和王為一起行動,去玄陽觀抓捕盧良偉。
四對一,王所對那個白粉鬼算得上足夠重視了。
事實證明,這一次王所實在太抬舉盧良偉了,壓根就不必這麽費勁。王為帶著人趕到玄陽觀那一帶的時候,盧良偉還躺在出租房裏睡大覺呢。
盧良偉新租住的這個地方,和西嶺老街的情況差不多,也是一個相對很陳舊的老城區,各種平房亂七八糟地建在一起,大小巷子像迷宮一樣,曲折難行。
這大概也是盧良偉唯一的“反偵察”技能了。
與其說他是怕警察抓,還不如說住這種地方便宜,容易交到各種狐朋狗友,搞毒品容易,出手毒品也容易。自從沾上毒癮,盧良偉發現,阿玲一個人賺的錢已經不夠花了。
當然,隻管著他倆的吃喝拉撒,管著他吸白粉,勉強也夠了。問題在於,他還有一大家子要養啊,老婆和兩個孩子,以前都是靠他養著的,其實就是靠阿玲出賣身體養著。
錢不夠花,那就隻能另外想辦法。
盧良偉也知道,周玲已經竭盡全力,以她的姿色和“檔次”,她也隻能賺這麽多,賺不到更多的錢來供他揮霍,想要日子過得痛快些,還得自己動手。
“以毒養毒”幾乎是每個癮君子都最容易想到的一條路。
以阿良那貧瘠的腦回路,他也想不到其他來錢的法子。
而且和許多社會最底層的暴虐男人一樣,盧良偉又凶又蠢,早上起來,因為一點點小事把周玲暴打一頓,然後也不去理會周玲的死活,自顧自吸了一點白粉,又繼續倒在床上躺屍。
他一點都不擔心周玲。
反正這女人賤,打不死也打不殘,等到了晚上,自然會帶著皮肉錢回來乖乖交到他手裏。
這種賤女人就不能慣著,必須要打!
一慣就會壞事。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