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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兩百八十四章:陳澤買下了這裏(2/3)

作者:九包子字數:5248更新時間:2021-06-12 16:12:16

    他們打心眼裏認為,隻要是有牽扯關係,住自己曾經的屋子又沒什麽問題。

    警察冷冷的看著他們說道,"這種情況已經構成非法侵宅了。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違背住宅內成員的意願或無法律依據,進入公民住宅,或進入公民住宅後經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為。非法侵入住宅必然會使公民的正常生活受到幹擾,影響公民的人身安全和生活的安寧。按照刑法第245條的規定,犯本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姑父聽到這話的瞬間,整個人都愣住了。

    原本還在裝死的姑媽瞬間從床上爬了起來。整個人來到了警察的麵前,"憑什麽抓我?你們這樣就太過分了,這房子原本以前就是我們家的!是陳澤這個壞人!他陷害了我們!這才讓我們把房子賣了出去。"

    姑父也跟著說道,"就是啊,確實如此。這房子本來好好的,要不是這小子故意激怒我們,我們也不會撞到人家的法拉利。背上巨額的賠款,那沒辦法,所以才把房子賣了出去,結果竟然到了這小子手裏。"

    在場的鄰居們紛紛傻眼了。

    沒想到這裏麵居然有這麽一層詭異的故事。

    鄰居們內心都很是無奈。

    剛才居然對陳澤他們用了暴力行為,而人家才是真正的業主。

    特別是此刻的保安們,頓時內心慌亂起來,他們這次打錯了人,這可怎麽辦才好?

    警察怒不可遏的看著他們一家人,"不管你們的緣由如何,這個房子都是陳澤的。你們的行為已經構成違法犯罪。請跟我們走一趟。"

    "我不走!我才不走呢!我好不容易從局子裏出來了,怎麽又可以把我關進去!"姑媽滿臉咆哮的說道,她才不願意相信眼前的事實。

    話音落下。

    幾個警察同誌,齊齊走了過來。二話不說,反手將姑媽戴上手銬,然後又走到了姑父和欣兒的麵前,每個人都帶著手銬。

    "你們放開我,要抓應該抓陳澤!那個王八蛋才對!他這個心機狗!他這個路無賴!抓他!"姑媽瘋狂的咆哮起來,整個人全然不能接受,為什麽,為什麽要把自己帶走。

    "你們不要抓我。我什麽都不知道!我不能進監獄,關三年出來我就成老姑娘了!"欣兒也被嚇壞了,整個人哭了起來,她才做完人流,要是再關押到警察局,那就真是完蛋了。

    身體都沒好,怎麽經得住折騰,更重要的是。三年會耗損她多少的時間歲月。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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