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裏一突,驚道:“你是說,警察會懷疑我在車上動了手腳?”
“沒錯。”它說。
“這不能吧,一個人得做什麽才能讓另一個人被嗆死?”我說。
我還是覺得警察應該不會這麽聯想。
“嘿嘿,你知道賓館房間那個男人怎麽死的嗎?我瞅過一眼,發現他全身沒有一絲一毫的傷口,死前也沒有受到極大驚嚇的跡象,更不是什麽心髒病哮喘之類的病症突發,在常人看來,就是莫名其妙的死亡。估計在賓館調查的警察還在疑惑凶手是怎麽弄死他的。如果警察假設你就是凶手,或許就會認為你是在車上神不知鬼不覺的對張月華做了什麽才讓她被嗆死的,你的嫌疑大大加深啊!”它說。
這……似乎有點道理,不過這個是要講證據的,監控錄像跟張月華的口供並不能直接證明我殺人,因此即便我有重大嫌疑,最多也就被拘留三天而已,所以我還是不以為然。
“拘留三天?老婆,你不太懂法律啊,咱華夏的刑事訴訟法可是規定過,對於一起案件中有重大嫌疑的人,可以延長一到四天的拘留時間,也就是說最多可以拘留你七天。而且這種小縣城的警局可不會嚴格守法,拘你十天半個月甚至更長時間跟你磨耐心都有可能,到時候你連裨山還沒到,廚師長就已經出來找到你,並且弄死你了。”它說。
我頓時一顫,這才徹底明白了跟我長得一樣的鬼殺了那個男人栽贓我目的,敢情是想把我困在警局,最後被廚師長帶走!
也就是說,它是要阻止我接近裨山!
現在看來,之前五號同學說的還真是沒錯,脫離集中營的確是困難重重。
“現在怎麽辦,我不能被困死在這啊。”我問。
聞言,它沉默了一小會兒,便說:“逃咯!”
話音一落,我手上的手銬哢的一聲裂開了,這自然是它搞得鬼。
我眉頭一皺,沒辦法,隻能如此了。
隨即我深吸了口氣,讓它給我鬼氣,便開門走進了外麵的走廊。
“嘿,暫住!”突然,身後響起了一聲厲喝。
我回頭一看,卻是大眼警察跟小眼警察,也沒理會他們,撒丫子就跑。
我有鬼氣,他們自然趕不上,而大晚上的警局沒什麽人阻攔,輕易而舉的就跑出了警局,鑽進了馬路對麵的一條小巷子裏頭,最後跑到了縣城旁邊的一座矮山上,呼呼喘氣。
看來以後老娘是要被通緝了。
“不怕,管它通不通緝的,保命要緊。”劉小帥說。
“你說的倒是輕巧。”我沒好氣道。
“嘿嘿,趁通緝還沒開始,快去賓館取回行李吧。”它笑道。
我歎了口氣,下山在路邊找了輛車,回到了賓館,發現那個男人的房門前站了兩個警察,裏頭應該也有警察在調查現場痕跡。
而他們見到我回來,頓時有些驚訝的看著我,看來他們還沒接到我逃跑了的消息,應該隻是奇怪我為什麽這麽快就被放出來了。
我對他們笑了笑,很自然的走進了房間裏頭,可是剛換上自己的衣服,背起床頭櫃上的旅行包時,卻發現床頭櫃上莫名的多了張折起來紙條。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