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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0章 李青雲的解讀(1/2)

作者:黃杉公子字數:6384更新時間:2018-12-25 19:07:41

    會議室裏,突如其來的緊急情況讓大家都有些措手不及。

    在現在這個網絡逐漸興起的年代,不重視輿情的後果,可能是很嚴重的。

    很顯然,這一次塬北縣檢察院,就是犯了這麽個錯誤。

    因為李青雲本身就是塬北縣出來的幹部,他對於縣裏的一些情況應該是最了解的。

    此時苗建峰組長向他垂詢之後,所有人的目光就轉向了這位年輕的李組長。

    默默點了點頭,李青雲就若有所思的開聲道:“其實在我看來,這件事情,本身塬北縣檢察院致力於給雙方調解的做法,是沒有任何問題的!”

    李青雲的第一句話,將出乎了大家的意料之外。

    很顯然,在輿論幾乎一邊倒的情況下,他能做出這樣的表態,還是很需要勇氣的。

    李青雲停頓了片刻,繼續開聲道:“因為在大學的時候選修的課程中就有法律,所以對於刑法這一塊,我多少還是了解一些的。”

    “根據‘行業內的通識’,檢察院如果能夠促成受害者家屬與犯罪嫌疑人家屬達成刑事案件‘附帶民事賠償訴訟中的和解’,等到案子到了法庭,法官會酌情予以輕判。這一點,是沒有疑問的。”

    “另外,本案主犯朱某作案時是16周歲。刑法規定,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這一點,同樣沒什麽可說的。”

    李青雲說到這裏,王翰就忍不住皺眉道:“那李組長的意思是,這件事情網民的質疑是錯誤的,沒有道理的了?”

    王翰說完之後,苗建峰、褚士航兩位正副組長,就目光灼灼的看向了李青雲,想要知道他到底是怎麽回答的。

    在大家的關注之下,李青雲平靜的笑了笑,對王翰解釋道:“王書記,您誤會了我的意思了。”

    “沒錯,在這件事情上,熱心的網友們確實存在一些誤解。比如說,他們在看了縣檢察院微博發布的信息之後,誤以為這個案子已經終結,嫌疑人逍遙法外。”

    “可事實上,這是性質嚴重的公訴案件,必須走完司法程序,沒有‘免於起訴’,法院也沒有作出判決,不可能就這樣結束。”

    李青雲說到這裏,就將目光轉向苗建峰道:“苗組長,從我國過去的司法處理經驗看,對未成年人犯罪,刑法體係一直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

    “因為這樣有利於幫助未成年犯罪人接受改造、重返社會,符合國際社會的發展潮流,也是檢察係統未成年人保護的努力方向。”

    “在這一點上,塬北縣檢察院並沒有做錯。”

    聽到這裏,苗建峰就釋然的點了點頭道:“沒錯,青雲同誌的這個論斷,我是完全讚同的。”

    一旁的褚士航則微微皺眉道:“那為什麽在此時事件中,塬北縣檢方的行為,在網上招致一片罵聲呢?”

    聽到這裏,辦公室裏的其他幾名成員也紛紛點頭表示讚同。

    確實,李青雲的說法或許從法理上來說是沒有問題的,但是現在問題的關鍵是網友們不買賬啊。

    聽了褚士航的問題,李青雲就平心靜氣的開聲道:“褚組長,這個問題,我覺得是這樣產生的。”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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