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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四章 狂人黨的人(1/3)

作者:鍵盤俠字數:18210更新時間:2018-12-25 22:16:01

    聽見我詢問,林一倩直接說道:

    “剛剛他們最開始吵起來的時候,我恰巧路過,所以他們兩個之間討論的具體所有情況,我都掌握的很清楚!”

    “事情其實是這樣的,這個男子和這個女人本來是男女朋友的關係,前一段時間,兩人到了談婚論嫁的地步,女方家裏要求男方買房子,男方的家庭條件其實並不好,家裏幾乎是花光了所有的積蓄,而且還借了錢,然後是終於湊夠了一個房子的首付,也是好不容易辦理了按揭貸款,但買房子的時候,女方是主動要求說房產證隻能寫她的名字,不然就不同意這門婚事!”

    “這男子認為結婚就是一輩子的事情,他也從來沒有想過會會和自己的女朋友分手,隻要房子的事情落實了,他們兩個馬上就會結婚,所以這房子到底是誰的都並不重要,當時也就同意了,在房產證上隻寫女方的名字!”

    “結果前麵剛買了房子,後麵女方就開始提出要分手,說是已經找到了自己喜歡的人,還是個男人給甩掉,這個男人是苦苦尋找才找到這個地方,哀求她回心轉意!”

    說實話,開始的時候,我看見這個男人抱著一個女人,在這麽大庭廣眾的地方哭得死去活來,求女人回心轉意,我真的挺鄙視他的。

    因為在我看來,無論是男人還是女人,你喜歡的另一半,如果在這種情況下,還對你的哀求無動於衷,那隻能說明她根本就不是你對的人,你根本就沒有必要在這樣的人上麵花費時間,長痛不如短痛,痛快一點,反倒是會更加灑脫一些。

    我看不起這種分了手,就要死要活,不停纏著別人的人。

    但像他們這樣的情況,我覺得男子會這個樣子,其實真的是可以理解。

    因為這女子說起來,就是一個為了利益而專門去欺騙別人感情的女人。

    買了房子就提出分手,就算是個傻子都能看出來,她的主要目的是為了房子,從最開始的時候,就根本沒有想過要和這個男人結婚。

    而這個男人能夠為了和她結婚,在房產證上隻寫女方的名字,足以說明他很愛這個女人。

    這個女人如果真的和他分手,那麽他損失的不光隻是愛情,他損失的可能是他自己和他父母一輩子的積蓄,更主要的是他還承擔了債務。

    人財兩空,自己付出了那麽多感情和金錢,最後卻拱手讓給了別人,自然會不甘心,自然也就會做出像類似於現在這種情況的傻事。

    “是誰連老子的女人也敢騷擾?”

    這個時候,一個粗礦的聲音是突然從遠處暴怒的響起。

    在粗礦的男子聲音響起的同時,在場基本上所有看熱鬧的人,都是把目光朝著聲音傳來的方向看了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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