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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七十六章 想想都恐怖(3/4)

作者:鍵盤俠字數:19784更新時間:2018-12-25 22:16:32

    因為這個李逵居然是龍頭說的,以前黑幫老大轉型最為成功的一個,那就說明他的身上肯定是背了,有不少的人命,也幹過不少的壞事。

    畢竟以前的黑道和現在的黑道可是兩種完全不同的概念,以前法律並不是特別健全,而且各方麵監控力度也不是很大,要想混出頭殺人放火那事在所難免的事情,他們在很多時候連警察都不顧忌,你要是心慈手軟,那你就混不下去。

    我心裏在這樣想著的時候,也是看起了這個叫李逵的資料。

    資料上說的是這個李逵,從父親那輩開始就是混混,結果父母家人,全都父親的仇人給砍死,就留了他一個。

    本來就他也要被砍死,但仇家看到他病殃殃的樣子,而且年紀又小,覺得他沒有什麽威脅性,便留了他一命,結果這個家夥為了報仇死決心要混出一番事業,在年少的時候,是無數次想要加入幫派,結果都因為他外形看上去瘦弱,沒有什麽正規的幫派看得上他。

    他隻能是跟著一些街頭的小混混小流氓廝混,這個家夥打架不行,但腦子卻好使,從一個跟著街頭小混混的痞子小弟,更是一路發展,一路找機會,慢慢建立起了一定的勢力,也籠絡了不少忠實的小弟。

    在有了一定實力之後,這個家夥的野心就越來越大,甚至為了有更好的發展,敗了殺死自己全家的仇人為老大,替人瞻前馬後的做事,結果不到半年就把老大的勢力架空,掌握了實權。

    在有了實權之後,他也展開了瘋狂的報複,他是找到了曾經那些殺害他家人的混混,那些混混以及混混的家人和親近的朋友,他是一個都沒有放過。

    但是他選擇複仇的方式,並不是直接就把人殺死,他選擇複仇的方式是在折磨這些人的同時,讓這些人給他帶來財富。

    現如今賣血已經變成了一項公益活動,基本上是不會有人賣血換錢的,但是在那個年代,血是可以換錢的,他是把那些殺害他全家的混混以及混混的家屬朋友,全都圈養了起來,每隔一段時間就會給他們抽一次血,讓他們給自己帶來利潤,除了賣鞋,他還會賣別人的腎,以及身體其他可以賣錢的器官,反正死一個埋一個,沒死就可以繼續給他創造價值。

    當然這隻是基於一般的男性,而在他圈養的這些人裏麵,隻要是年輕一點的女人,全都會被他強迫去賣,用肉體交易給他換取財富。

    龍頭給我的這張資料上還寫了一個案例,介紹的就是他曾經為了掙錢,讓十多個人輪流把一個才剛剛滿14歲的小女孩侮辱了一個晚上,那個14歲的小女孩,活活的被他們給折騰死。

    老年人和小孩,很多都是會被他打傷打殘,然後丟出去乞討給他帶來收入。

    說實話,他掙的第一大桶金,應該就全都是這些人給他創造出來的。

    而他的這些做法,用喪盡天良來形容,肯定是完全不為過,他可以折磨那些曾經殺死過他家人的混混,但是他連別人的親人和朋友一個都沒有放過,而且還用了這麽變態的手法去折磨別人,實在是讓人有些發指。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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