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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三章,三月之約(3/3)

作者:萬字旗下的大清帝國字數:9964更新時間:2018-12-27 00:03:19

    “總兵大人說得不錯,我等也是良民,不願意亂闖,可是,我們要是不四處找些糧食銀子,這麽多人怎麽活?”張獻忠眼睛珠子一轉,說。

    “我和你做一約定如何?”

    “請講。”

    “隻打老虎,不拍蒼蠅。”

    “嗯?”

    毛仲向張獻忠建議,允許其部隊活動,籌集糧食物資等,但是,不得侵害中小地主,窮苦百姓的利益,官府的積蓄之類,更不能哄搶,也不允許隨便殺一人,辱一女,那些惡霸地主,貪汙腐化的官員之家,是他們修理的主要對象:“這些人確實該殺,他們是大明的`蛀蟲,殺了這些人,是為百姓和國家除害,但是,一般還是不殺為好,軍紀,你的軍紀一定要嚴明。”

    “也好!”

    毛仲就在屋子裏,拿筆寫了幾條必要的章程,然後和張獻忠講明,“三個月為期限,你不要亂動,我也要其他的官軍,遠離你們,你們最好在所居地區,等春暖花開之時,傾力農業。化兵為民。三個月後,有什麽事情,我再來見你。”

    “好!”張獻忠非常高興:“我等也不願意作亡命之徒,這樣最好不過`。”

    三個人又說了一會兒話,張獻忠將注意力轉到了步槍子彈和炸彈上來,他詳細地追問了每一個細節,“子彈怎樣敲打?萬一火藥被敲打爆炸,豈能不傷人?步槍怎麽鑄造?”

    毛仲詳細給他講了一些,當然,也保守了一些,還故意誇大其詞,玄虛弄了不少,以張獻忠的凶悍,一旦製造出了步槍手榴彈,那可就是超級的恐怖分子,總之,想要自己製作,很難。

    “那步槍子彈怎麽就打死了人?”

    “打在要害,直接破壞了內髒器官,比如心髒,脾髒,腎,胃,腸,或者腦袋方麵,或者是流血過多,無法阻止。”

    “那麽小的一顆鐵鋼暗器?”

    “子彈不大,但是,速度大,力量大,如果將子彈頭加以改造,可以製作出威力更加巨大的達姆彈,打到人體裏,可以翻滾著前進,那種殺傷力,絕對無法搶救,隻要一顆,人就沒命了。”

    “天呐,怪不得滿清軍根本抵擋不了,哦,朱總兵,我怎麽聽說,我大明官軍,在邊關有的是火銃呢。難道步槍子彈比火銃還要厲害?”

    “射擊的距離是五倍到十倍,射擊速度是火銃的同樣倍數,因為火銃是前膛裝藥的,太慢,而步槍子彈是從後麵壓的,可以連續地開槍,裝彈。因此,火力比之火銃,綜合起來講,大了數十倍,”

    “啊!”張獻忠好象成了一個小學生,規矩地提問傾聽。軍師也不斷地倒吸著涼氣,以示嚴重讚同。

    毛仲這一番說詞,讓張獻忠大為敬佩:“由此看來,您朱總兵的身份確信無疑了,”

    毛仲的身上,還帶有崇禎皇帝的聖旨,隨手掏出來給張獻忠看,張獻忠的文化層次比李自成還強些,能看懂大致內容,加上軍師的一些點撥,頓時大喜:“朱總兵果然是朱總兵,”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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