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奚貞閱覽完聯係到城北分局,我們耐心的等了兩個小時,砍人男子移送到D.I.E。
抽了根煙,我和林慕夏來到了審訊室,開啟了錄像。
他叫方永,滿臉茫然的表情,甚至懷疑監控是偽造的,警方聯起手來坑他。
我詢問的道:“關於中午的事,你是怎麽想的?”
方永憤怒的說:“我到超市購物,買了趟東西而已。你們警方抓不到人了就拿我充數是吧?”
“那真的是你做的,也許隻是你遺忘了,不然這期間你人在哪兒?”我盯住他的眼睛,凝重的道:“你的衣服上、手臂,還崩了受害人的血跡,難道這也是我們偽造的嗎?”
方永頓時愣住,他無辜的道:“我真不記得當時發生了什麽啊!睜開眼睛就看見一堆人對我指指點點,警察把我拷住。”
“購物前,你有沒有去過哪個地方,見過哪個人?”林慕夏嫌空氣太悶了,站起身走到窗前並拉開。
方永莫名其妙的說:“我在家睡覺,老婆的例假來了,沒有衛生巾,我就到超市……也沒接觸過誰啊。”
“嗯……你之前一直在家。”林慕夏眸子動了動,她推測的道:“之前幾件案子,精神師現身的時間與案發時間隔的並不久,我覺得很可能是購物時,他遭遇的精神師。特定的條件是收銀員詢問要不要袋子。”
我攤了攤手說:“王遠河把超市的監控翻過了,方永沒有跟任何一個人搭訕。”
“方永,你有沒有去過廁所?”林慕夏下意識的問道。
“廁所?”
方永狐疑的摸動小腹,他若有所思的說:“好像有過想去的念頭,當時憋的不行。不過……現在竟然沒有尿意。”
絕對是上廁所時接受了精神師的心理暗示,對方用催眠的方式把他這段記憶遮蔽。
我們兵分兩路,蔣天賜把方永送回城北分局,我、寧疏影、林慕夏前往城北的家樂大超市,想試試有沒有精神師不慎遺留的線索。
烏雲蔽月,夜色猶如墨汁般漆黑,家樂大超市發生了下午的事情已經提前關門。
林慕夏給超市負責人打了電話,沒多久老板趕到,他打開了門。
寧疏影的身形消失在黑暗中,過了能有三十秒,超市內的燈一個接一個亮起,通透明亮。我們來到監控室,翻到案發前,鎖定了方永的身影,他在挑衛生巾時,忽地臉色漲紅,急忙放下購物筐,跑向二樓的廁所,過了十五分鍾才重新出現。
我們走入了方永當時進的男廁所,所幸案發時引動了超市騷亂,老板停止了今天的營業,方永離開之後沒再有人入廁。
廁所的小窗是開的,之所以用一個小字,這口窗的四邊寬度隻有半米,窗台有一對鞋印,地上也有幾組和這對鞋印一模一樣的,這精神師通過這個方式混進來的,他應該是隨機挑的目標。
鞋是四十一碼的。
垃圾桶裏的最上方有一個煙頭,與那天醫院中消瘦男子抽的是同一個牌子。林慕夏拉開便攜包,取出鑷子將其夾起,她稍作觀察,通過煙頭中間部分的凹痕,判斷出對方抽的時候用了過濾嘴。
看來這一趟和之前一樣空手而歸了,我發動了車子,返回部門的途中,手機嗡嗡地響動,行人和車流比較多,我開口道:“林大腳,幫我瞅瞅是誰打來的。”
林慕夏的手探入我褲兜,她掏出手機注視著屏幕,“心晴。”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