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周和春秋戰國時代,用現代人比較熟悉的話說,那就是“我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
比如崔杼弑其君,就是命令自己的家臣幹掉了齊莊公。齊莊公根本命令不了崔杼的家臣,齊莊公登上高台請求免死,眾人不答應;請求與崔杼訂立契約,也不答應;甚至連請求在太廟自殺,都不答應。
而在漢代,更像是“我附庸的附庸,也是我的附庸。”所以說是春秋戰國時代的遺風。
在很多時候,漢人視郡如邦國,郡守為君父,自稱曰臣,見太守曰朝見,其君臣關係一目了然。郡府不但日日常朝,正旦大朝,甚至逢喪事可三日罷朝以示尊重,其製度一如邦國。正因為郡國不分,郡太守也即被視同為諸侯國君,其下屬以臣僚自處也便順理成章了。
前麵說過,遼西郡太守劉其,以事犯法,獲罪被貶南方,公孫瓚作為官吏,為太守駕車。公孫瓚臨走時祭奠先人說:“昔為人子,今為人臣,當役日南,日南瘴氣,或恐不還,與先人辭於此。”
如果不明白漢代的這種戰國遺風,是無法理解,公孫瓚為什麽要對太守自稱人臣的。
和當縣令的時候不同,劉備當了平原相,便有資格開府征辟士人,對於這些被劉備征辟的士人來說,雖然劉備並未稱孤道寡,但主要以平原屬官供職的官吏,還是會視劉備為君主,還是會稱劉備為主公。隻有華歆例外,他不屬於是劉備的直接屬下,但他畢竟是劉備所征辟的,就和劉備手下的文武一樣,稱劉備為主公。
一般情況下,這些人日後是不會輕易背棄劉備的。
雖然說“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的說法。但是,這種君臣關係,還是需要一定儀式來確認。這個儀式,叫做“策名委質”。
韓嵩曾經對劉表說:“事君為君,君臣名定,以死守之,現在我是你的臣子,唯將軍之命是從,可以為你赴湯蹈火,在所不辭。如果我去了京城,天子要是封我為官,則我為天子之臣,而隻是將軍之故吏而已。不能為您效死了。您可要想清楚了,不要辜負我韓嵩。”
韓嵩被曹操封了官後,劉表大怒,認為韓嵩背叛了自己,還好劉表這人聽老婆的話,才沒殺了韓嵩。
可以說,把這種關係,說的非常清楚。天子冊命韓嵩為侍中之前,他們之間是不存在嚴格的君臣關係的。
很多時候,君臣關係與主臣關係的雙重身份交織在一起。當君臣關係與主臣關係發生衝突時,不管你選擇哪一邊,都可以獲得當時人的理解。選擇君王,這是忠君愛國。選擇太守,這是效忠故主。
到了黃巾之亂,州牧製度的再次實行,可以說,整個大漢帝國,雖然還不能說是政令不出洛陽。但是,地方上已經是半割據化了。現在漢靈帝在,還勉強能壓製住局麵,等到董卓進京,天下大亂。
到了那個時候,劉備就真的是一方霸主了。
等到諸多官吏敬酒已畢,劉備起身,向眾人回敬。眾人一一遜謝。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