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這些錢,很多是他們收受的孝敬,原本也不是他們自己應得的。
奴婢鬥膽,跟他們商議說讓他們把銀子拿出來辦正事兒,便替他們在皇爺麵前求個恩典。
奴婢行事魯莽,求皇爺恕罪。”
崇禎皇帝心中暗笑,卻仰天長歎一聲道:“忠賢呐,你讓朕說你什麽好!
罷了罷了,就依你所言罷,你回去後告訴他們,以前的事兒,朕不再追究,以後要好生用心的當差。
等你們這一批老人走了之後,就先去朕的寢陵之中伺候著,等朕龍馭賓天之後,還是要用你們這些老人的。”
等到了第二天的大朝會之上,例行的扯皮之後,崇禎皇帝便開口道:“蘇愛卿何在?”
刑部尚書蘇茂相躬身道:“臣在。”
崇禎皇帝道:“依大明律,民間擅自淨身者何罪?”
蘇茂相躬身道:“啟奏陛下,依大明律規定,凡官民之家、不得乞養他人之子、閹割火者、違者杖一百、流三千裏。其子給親。
先年淨身人、曾經發回、若不候朝廷收取、官司明文起送、私自來京、圖謀進用者、問發邊衛充軍。
弘治五年十月二十四日孝宗皇帝聖旨,今後敢有私自淨身的,本身並下手之人處斬,全家發邊遠充軍。兩鄰及歇家不舉首的問罪。有司裏老人等、仍要時常訪察。但有此等之徒、即便捉拏送官、如或容隱、一體治罪不饒。
至萬曆十一年時,神宗詔喻天下,民間有四五子以上,願以一子報官閹割者,許之。有司造冊送部、候收補之日選用。如有私割的、照例重治。鄰佑不舉的、一並治罪不饒。”
崇禎皇帝心道這才對嘛,沒事兒總他娘的想著割什麽玩意兒,誰敢自己割就重罰誰。
當然,割了那二兩肉倒是沒什麽,關鍵是這給後世開了個很壞的頭——後世就有些人在精神上把自己給割了。
最重要的是,原本應該是壯勞力的漢子被割了之後,這不僅僅是少了二兩肉的問題,而是整個人的勞動能力就直線下降了。
如果是自小就割了的,倒也能混個長壽,但是成年之後,尤其是中間之後再割了的,那可就坑了——老的比正常人要快的多。
隻是大明朝這種私自淨身的情況還是管的輕了,要不然怎麽這麽多人會選擇自己閹割了以求入宮?
崇禎皇帝幹脆道:“所謂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可輕毀也。此後再有私自淨身者,本身並下手之人處斬,全家遠竄三千裏。兩鄰及歇家不舉首的問罪。
強迫他人淨身者,與殺人者同罪。父母強逼兒童淨身者,杖一百,遠竄三千裏充死囚營,遇赦不赦。兩鄰及歇家不舉首的問罪。”
民間有四五子以上,願以一子報官閹割者,許之。有司造冊送部、候收補之日選用。如有私割的、照例重治。鄰佑不舉的、一並治罪不饒。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