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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三章 殃及池魚(2/4)

作者:天煌貴胄字數:16044更新時間:2019-04-25 08:27:20

    天啟七年,京城及周邊諸州縣共出嫁女子二千三百餘,崇禎元年即生育者一千七百餘。

    其中一千二百餘人為十四歲出嫁,二百餘人為十六歲出嫁,二百餘人為十七歲出嫁,餘者大部分為十三歲,極少一部分年滿十八。”

    崇禎皇帝嗯了一聲,開口道:“那就是說,大部分都是十五歲便生兒育女了?”

    郭允厚的身子連直都沒敢直,隻是接著躬身道:“回陛下,正是如此。其中因難產而死者多達百餘人,多為十三歲出嫁者。奶水不足者千餘人,產後落病者亦有千餘之數。

    後來臣去請教了太醫院院正與太醫院中的陰科、啞科的禦醫,發現情況確實如陛下所言,凡年不足十八歲者,其骨骼未定,氣血不盈,生兒育女,實有莫大之風險。”

    崇禎皇帝嗯了一聲,開口道:“每出嫁九人,便有一不足十八歲的女子因難產而死,那就是說,滿十八歲才出嫁的,難產而死的很少?”

    郭允厚躬身應道:“是。”

    崇禎皇帝道:“朕有意更改大明律,凡女子未滿十八歲者不得出嫁,諸位愛卿怎麽看?”

    溫體仁早就知道崇禎皇帝想說些什麽,當下便出班道:“陛下聖明,臣附議。”

    原本崇禎皇帝以為這事兒也就這樣了,畢竟這是好事兒不是?

    隻是二哈畢竟是二哈,誰也想不到他們的在想些什麽。但是二哈的智商有些時候也是會解除封印的,比如在天氣比較冷的時候。

    比如禦史鄭煥聞就不認為這是好事兒,出班後躬身道:“啟奏陛下,臣反對。”

    見崇禎皇帝等著自己繼續說下去,鄭煥聞便接著說道:“陛下,大明律乃太祖高皇帝所定,不可輕動,此其一也。

    民間向來便認為女子十三天葵至後可以嫁娶,若陛下強行規定不滿十八歲者不得出嫁,此擾民之政也。

    其三,民間女子嫁娶較早,實在是有不得已之苦衷。”

    見崇禎皇帝依然沒有話說,鄭煥聞便接著道:“若是百姓家中生育四五個子女,撫養上未免為難了些。

    若是早早的將女兒嫁了出去,便可以減輕一份負擔,故而早些嫁女,實在是不得已而為之。”

    前邊兩條,崇禎皇帝隻當這禦史言官腦袋又抽抽了,想要搏個清名什麽的。

    都已經準備好殺人的崇禎皇帝卻不防這家夥居然說出了第三條理由,而且自己還反駁不得。

    別說是大明了,哪怕是後世,一家生幾個的情況也很常見,尤其是生不出兒子的那些家庭,更是卯足了勁的生。

    若說是後世的建國初其,稟著太祖的人多力量大思想,尤其是防備著在世界核平之後還有足夠的人口來恢複國力,那麽可勁生,生的多了有獎這個想法是正確的。

    但是在世界沒有核平反而相對的和平了之後,還是有人想著多生一些。

    尤其是那些生不出兒子的,更是卯足了勁的生,生一個不是兒子就再生一個。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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