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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84章私貨的碰撞(2/4)

作者:馬月猴年字數:8994更新時間:2022-06-14 15:12:14

    上級遇到下級,不用下車,但要扶著車前橫木,點頭行禮;下級遇到上級,就要下車行禮。這就是

    對不對?

    這才是原本的意思。

    很周朝的意思。

    至於庶人麽,嗬嗬,庶人有毛車啊,庶人就是泥腿子,自然也沒有這套行頭,所以就不必遵守這一套禮儀模式,故稱之為。就像是某些公司內部規定,下級見到上級要靠邊停下行禮,上司點頭直接走過,但是公司內部的禮儀能拿到公司外麵去用,讓公司外的人也跟著做麽?

    則是完整的一句話。依舊是在講行車禮儀,表示對於違反乘車禮儀的處罰。如果級別是比較高的大夫,國君就不能簡單的用刑罰進行羞辱,同時國君也不能帶著行刑者在身邊,以此來恐嚇下級要行禮。

    因為上古周朝,春秋之初的時候,的權柄並不是很大,甚至有時候還不如,特別是新君……

    就像是公司裏麵的新經理也不能將HR掛在褲腰帶上,逼迫老員工見麵就要恭敬行禮,否則就鬧著要將老員工開除,要責罰罷?

    至於後麵的,也依舊是在講行車禮儀,是特殊的車輛情況下乘車禮儀的變通方法。

    因此很顯然的就可以知曉,禮記當中,從頭到尾都沒有所謂的,或是,這一段話也隻不過是在說坐車的禮儀罷了,這也符合《禮記》本身的定位,它就是在講周朝的禮儀規範而已……

    結果後人將混合成一句話,割裂了《禮記》中具體乘車禮儀的語境,認為就是指對百姓無禮,就是指貴族可以無法無天。這就好像指著喊冤,說這是對於小學生的階級壓迫,縱容成年人的階級特權一樣。

    因此現在可以說,鄭玄的注解有問題。

    同樣的,斐潛的注解也一樣有問題。

    在加上《禮記》原本的意思,這就有了三個方麵的解釋……

    看著,想著,鄭玄的腦袋就更疼了。

    這就是君王太聰明的麻煩,不好糊弄啊!要是個不懂的經書的二傻子,不是說什麽就是什麽,就算是明知道不對,但是屁都放不出一個來!

    經文是正常的,而注解則是暗藏私貨。

    當下鄭玄自己原本的注解和驃騎將軍在青龍寺的注解衝突了,如果繼續沿用自己的,後果恐怕不是很妙,畢竟一味和老板對著幹的員工,而且還是沒道理胡攪蠻纏對著幹的,怕是沒有什麽好下場。

    可若是改成斐潛的那一套注解,鄭玄又不甘心。

    因為。

    或者說是,是同一個意思。

    ,八種人犯罪,是必須交由皇帝裁決,或依法減輕處罰的,其中還有好多對於皇族的特權,比如議親,即皇親國戚;議故,即皇帝的故舊;議賓,即前朝國君的後裔被尊為國賓的等,表麵上看起來,似乎是在維護皇權,但是實際上,並非是為了尊崇皇權的,而是對於皇權的限製。

    因為提請的權柄不在皇帝手裏!

    皇帝會親自審理,進行宣判麽?顯然大部分的審理和宣判都是臣子來做的。

    話說回來,皇帝需要麽?

    在皇親國戚,親屬故舊之中,一旦發生牽扯到皇權的罪行,那麽幾乎都是必死的,最少也是終身監禁,根本輪不到什麽八議。

    再看看八議的其他內容……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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