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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34章:何至於此?(3/4)

作者:榮譽與忠誠字數:13364更新時間:2019-01-29 00:23:51

    之前漢人娶妻可沒有那麽回事,作為集子與皇帝於一身的“禦下者”突然整出那麽一件事,跟隨模仿會從百官開始,隨後就是蔓延到全國的各階層。

    其實並不是男人不在乎那層膜,是社會決定了不能去提倡在乎那層膜。

    戰爭多發的年代,大多數的男性會受到征召上戰場,要是上古先秦都還有娘子趕緊和將要上戰場的又喜歡男性來一發,主要是為了給喜歡的男子傳續香火。

    再來是,既然是上戰場就有戰死的可能性,出現寡婦的機率就是無限多,官府並不會要求寡婦守節。

    無關於喜歡或厭惡,是寡婦多了會使社會出現太多的問題,同時對於人口增漲也會成為障礙。

    胡虜和蠻人接納父親(兄弟)的女人(非生母),某方麵來講也是為了增加人口。

    要是看曆朝曆代的律法,會發現大多數的朝代裏麵有那麽一條,就是男女到了多大的年齡必須成婚,尤其是針對女性做出了嚴格的標準。

    例如女性多少歲了還不嫁就是屬於犯法,不至於抓起來,但會強製性為之選擇丈夫,或是采取罰款措施。

    女性多少歲不嫁人會有什麽措施是出自誰的手筆?是出自同為女人的呂雉,由她簽發了相關的法令。

    從西漢之後,曆朝曆代都是延續了那一條律法。而西漢之所以有出現那一條律法,是下大亂之後人口銳減得太厲害,隻好強製女性在合適的年齡成親,好懷孕來增加人口。

    現如今的漢帝國同樣是繼承了那一條律法,同時還延續之前的另一個做法,不會強製寡婦必須再嫁,但也不提倡守節。

    一般情況下,地方官府會隱性地鼓勵寡婦再嫁人,不會做得太過明顯,但所有人都知道有那麽一回事。

    將士上戰場戰死,官府卻鼓勵未亡人再嫁?無論是從哪一方麵來看都是屬於極度沒有人情味。

    未亡人不再嫁,有能力養活孩子和長輩嗎?以生產力和女性地位而言,恐怕是很難的。

    若是未亡人再嫁,根據社會習俗約定的話,她的新任丈夫就有責任承擔起那些責任,等於是這個男人不止是要養一個家。

    牽扯到太多的方麵,不止是一項人情味就能解釋一切,很多戰亂結束之後的歲月,一個男人娶了多個媳婦不但不是享樂,其實是在受罪。這個男人不但不會被鄙視,還會得到足夠多的尊重,認為是在進行義舉。

    劉彥所建立的漢帝國沒有遭遇到這樣的情況,相反是因為石碣對女性的大肆迫害,致使這一次戰亂女性的銳減遠多於男性。

    這一次戰亂與其它戰亂所不同的是,羯人有抓捕女性隨軍的傳統,夜間用來發泄獸欲,想吃了就煮來吃。

    其他胡虜沒有羯族那麽殘暴,不過受到羯族影響對女性也好不到哪去,導致這一次的戰亂受害的女性可謂最多。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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