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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苟益橋其人(2/3)

作者:淩霜傲雪字數:7974更新時間:2019-02-01 15:29:27

    到縣法院以後,確實就顯示出了苟益橋較強的寫作能力和適合能力。苟益橋調到縣法院後,不僅法院的所有長篇公文都包攬了,一些需要以單位或單位領導名義寫的文章也由苟益橋包攬了。在機關有一個最大的特點,就是隻要一個單位有一個能寫文章的人,這個單位在全縣乃至更大範圍內都很容易引起人們的注意。苟益橋調縣法院以後,不僅徹底改變了南山縣法院之前不要說有長篇文章發表,就連基本的往來公文都經常出錯的現狀。為此,縣法院院長很是自豪,覺得自己選到了一個人才,也因此,對苟益橋就特別重視,不僅苟益橋到縣法院工作的第二年開始,年年被評為單位的先進,還把苟益橋列為了後備幹部隊伍進行重點培養。在苟益橋到縣法院工作的第三年,就被提拔為了縣法院的辦公室副主任,雖然隻是一個副主任,並且這個副主任還是“未入流”,但畢竟在仕途上向前跨了一步。當了辦公室副主任不到三年,原來的辦公室主任退休,苟益橋就順理成章地當起了南山縣法院的辦公室主任。當了辦公室主任後,苟益橋的管理能力也得到了體現,把原來顯得有些亂糟糟的縣法院內部的運行打理得有條有理,順順當當。苟益橋是一個愛動腦筋的人,在辦公室主要負責公文寫作時,對法院的各方麵業務就注意認真學習,雖然他不是學法律的,但由於文字功底比較好,對於法律條文條款的理解比較容易,再加上因為寫作需要,必須了解法院的相關業務。當了辦公室主任後,對法院各方麵業務了解的機會就更多,熟悉相關情況及業務也更容易,因此,到縣法院工作不到五年時間,苟益橋就成了南山縣法院的業務骨幹,在青山縣法院工作不到十年時間,就從一個普通的工作人員,被提拔為了縣法院副院長。

    苟益橋的突出表現,自然引起了市中級法院領導們的注意。市中級人民法院的人員雖然遠比縣法院的人多,但有能力的人也並不一定就多。之前市中級法院的相關領導曾動過念頭想把苟益橋從縣上調到市中級法院,但當時的南山縣法院院長不同意放人,盡管是中級人民法院要,但院長也堅決不放。苟益橋被提拔為南山縣法院副院長後不久,市中級人民法院的院長因為年齡原因從領導崗位上退了下來。新上任的中級法院院長一方麵為了培植自己的人員力量,另一方麵也為了顯示自己重視人才、重用人才,就提出把他早已知曉的苟益橋從南山縣調到麗春市中級人民法院。苟益橋在全市法院係統的表現可以說是有目共睹,現在院長提出要把苟益橋調到院裏來,其他院長自然全部讚同。而這個時候因為苟益橋已經是副院長了,對他的管理權也已經不在縣法院院長那裏,而是轉為了縣委管理的幹部。這個時候市中級法院提出調人,是征求南山縣委的意見,而不是南山縣法院院長的意見。市上要人,南山縣委當然同意,畢竟是人往高處走嘛,並且縣上有人在市上,不要說辦事更方便,就是以後到了市上,至少喝口水也能夠找得到熟人。

    實際上這是用人的觀念問題。有的人把人當作自己的人,哪裏都舍不得,結果可能是害了這個人。而有的人則非常開明,隻要是比自己所在地方好的地方要人,都放行。

    人生的道路,實際上關鍵的就是那幾步,走對了就一帆風順,走錯了,就荊棘叢生。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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