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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章“三劍客”(一)(1/3)

作者:淩霜傲雪字數:7160更新時間:2019-02-01 15:29:35

    第96章“三劍客”(一)

    苟益橋被省紀委帶走的消息很快就在麗春全市都傳遍了。受到這個消息影響的,不僅僅是市公安局常務副局長苗左江,麗春市政法係統不少幹部都因為苟益橋的被帶走而受到了影響,在內心裏產生了極度不安。

    在麗春,平時與苟益橋走得最近的是三個人,一個中級法院的副院長劉時輪,一個是市公安局的苗左江,還有一個是市檢察院反貪局的局長古澤漢。三個人被苟益橋譽為他身邊的“三劍客”。這三個人也確實是支撐起了苟益橋在政法上的權力基礎,也為苟益橋充當著打手的角度。

    要說苟益橋身邊這“三劍客”,都各自發揮著獨特的作用。古澤漢主要是為苟益橋在政治上充當了打手。作為主要承辦領導幹部經濟問題案件的角色,我們在後麵要談到,由於經濟案沒有客觀現實存在,或者說客觀現實到底是什麽樣,誰也不知道,一個經濟案子,挖得深一點,涉案金額就大一點,挖得淺一點,涉案金額就小一點。而對經濟案的判決,最後都是以涉案金額為最後判決的基本依據。金額大一點當然最後的判決就重一些,金額小一點最後的判決就輕一些。而一個受賄案犯,誰也不知道他到底受了多少賄,最後隻能是本人交待多少或者是查出多少就是多少。這裏麵的彈性誰都清楚。而苟益橋也正是借助這一點,利用古澤漢,用以打擊自己的政治對手。所以說古澤漢充當的苟益橋的政治打手角色。

    而苗左江則主要是在經濟方麵充當了苟益橋的打手,我們已經對苗左東與苟益橋之間的事說了一些,這裏就不再具體詳說了。可以說,苟益橋為了撈取經濟上的好處,借助了苗左江作為市公安局常務副局長這個特殊的角色,為他撈取好處而不受到打擊或者是為了他能夠順利撈取好處而不會出現阻礙起到了打手的作用。

    而下麵要說到的劉時輪則是在生活方麵為苟益橋充當了打手。

    由於反貪局長古澤漢和法院副院長劉時輪都是我們第一次說到,所以有必要對他們作一些相對詳細的介紹。

    先說反貪局局長古澤漢。

    古澤漢是苟益橋擔任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後提拔起來的反貪局局長,之前是市檢察院公訴處處長。雖說名義上叫“處長”,但實際上是一個正科級幹部。公訴處有將近二十項職責,但最主要的職責是代表國家履行公訴職責。而代表國家履行公訴職責,主要對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確認必須追究刑事責任的案件,代表國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按照我國《刑事訴訟法》明確的基本原則,對刑事案件的偵查、拘留、執行逮捕、預審等,由公安機關負責;對案件的檢察、批準逮捕以及檢察機關直接受理的案件偵查、提出公訴,由檢察機關負責。審判則由法院負責。實際上,除檢察機關直接受理的案件外,其餘案件檢察機關都是處於中間環節。它既不負責案件的偵查,也不負責案件的審理,隻是負責代表國家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案件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因此,在公訴處工作實際上是一個苦差事,不負責案件的偵查,但卻必須對案件非常熟悉,不負責對案件的審理,但卻又必須在法庭向法院起訴、質證,為公訴行為辯護。因此,作為一個公訴人員,不僅要對案件的偵查非常熟悉,還要對案件的審理非常熟悉;對偵查學、證據學、辯護學等等學問都必須熟悉,同時,對法律的各個條款也都熟悉,否則,既不能對案件準確提起訴訟,又不能明確向法院提出給予犯罪嫌疑法律處罰建議。再加上我國眾多的人口,犯罪率高不說,就是低犯罪率,犯罪的人數也不是小數。而對檢察機關的人員配備遠不能適應實際工作的需要。為了及時懲治犯罪,又必須得在規定的起訴時間內提出公訴。這樣,就使得公訴處的人員天天處於連軸轉但也不能滿足實際工作的需要,既無權又無職,還得天天加班。公訴處可以說是檢察人員最不願意幹的一項活路。正因為是一個苦差事,古澤漢被提拔為公訴處處長後,就一直在這個崗位上苦熬著,一直幹了十二三年,想丟都丟不掉,沒有人願意幹這個差事。不過,也正因為丟不掉這個差事,在這十多年時間裏,古澤漢可以說是對相關的業務磨煉得非常熟悉,隻要是重大一點的案子,都由他出麵充當公訴人。經他公訴的案子,最後也基本上都是按照起訴的要求判決的。也因此,古澤漢可以說是麗春公訴第一人,不僅是麗春,就是在西原省,也是少有的知名公訴人,曾被評為全國“十佳公訴人”。雖然有這些榮譽,但公訴處長這人差事卻是始終也丟不掉。麗春檢察院換了五六任檢察長,而古澤漢這個公訴處長卻始終在這個位置上穩坐釣魚台。為此,古澤漢發過不少牢騷,但也向有關領導反映過,並且抬出組織部門規定的一個幹部在同一崗位上工作十年必須交待的紅頭文件,但檢察院領導都是以公訴處是個特殊崗位為由,繼續讓古澤漢在這個位置上穩坐著。苟益橋在法院時就已經知道這個古澤漢,心裏對這個古澤漢是既認可也同情。但人家是檢察院的人,作為法院的領導是無權也無法幹涉的。苟益橋從中級法院院長位置上到了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的位置上後,為了體現自己重視政法隊伍幹部建設的關心,也體現對政法幹警的關心,提出將古澤漢提拔為麗春市反貪汙賄賂工作局局長,人們習慣性稱為“反貪局局長”。反貪局局長是副縣級職務,並且要進檢察院黨組,是一個實實在在的領導職務。實際上,在檢察院,最有權力的位置就是反貪局局長這個位置。它所辦的案子是檢察院的自辦案,它所接觸的都是涉及職務上的經濟犯罪,而能夠在職務上犯經濟罪的,極大多數都是領導幹部。而經濟案不象刑事案,刑事案是有客觀現實存在,而經濟案可以說是沒有客觀現實存在,或者說客觀現實到底是什麽樣,誰也不知道,辦的案子挖得深一點,涉案金額就大一點,挖得淺一點,涉案金額就小一點。在經濟案件中,涉案金額是最後判決的基本標準。金額大一點當然最後的判決就會重一些,金額小一點最後的判決就會輕一些。一個受賄案犯,誰也不知道他到底受了多少賄,最後隻能是本人交待多少或者是查出多少就是多少。這裏麵的彈性可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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