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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6章書記訓話(2/3)

作者:淩霜傲雪字數:6712更新時間:2019-02-01 15:29:41

    “前段時間無忌同誌給我匯報,說是為了認真吸取苟益橋問題的教訓,麗春市委進行了認真、深刻的反思,同時他本人也把黨政班子和人大、政協班子的每一個成員都一一找來單獨談了話,提出了要求,特別是在廉潔自律方麵,明確提出了要求每一個同誌都必須把自己之前存在的問題如實說出來,隻要如實說明了自己問題的,由他擔責,有關部門不予追究。這一點,我個人是完全支持的。之所以同意無忌同誌這樣做,我想,這並不是我們搞什麽下不為例,而是為了給同誌們一個犯了錯誤後能夠改正錯誤的機會。毛老人家說‘懲前毖後,治病救人’,懲治的目的還是為了更好地教育幹部,我認為無忌同誌給那些犯了錯誤的人以改正機會的做法是值得肯定的。也希望那些曾經犯了錯誤的同誌抓住機遇,坦白交待,主動糾正自己的錯誤,改過自新,同樣是毛老人家說的‘一個人犯錯誤不可怕,隻要改了就是好同誌’,我也相信,能夠認識錯誤並改正錯誤的同誌仍然是好同誌。當然,給了這種機會卻不珍惜,甚至認為這是組織上軟弱,那麽以後就不要怪組織沒有給予改過自新的機會,也不要怪組織不愛護幹部。今天,我在這裏代表省委鄭重宣布,隻要是這次自己說出問題的,不論金額大小,都一律不予追究,但錯過這次機會,發現有問題卻不自我改過的,一律從嚴從重處罰。”秦為民宣布道。

    應該說,秦為民再次重申譚無忌給麗春幹部談話時提出的要求,是對譚無忌之前的做法的一種肯定,也是間接地對譚無忌的一種肯定,之前社會上到處傳聞的說是省委為了追究苟益橋問題的責任,要給予譚無忌紀律處分,並要把譚無忌調離麗春的說法,因為省委書記的這一席話,也就徹底否定了社會上的一些不實傳聞。

    “對於在前段時間麗春市委在檢討苟益橋案發生的原因時,無忌同誌提出我們的領導幹部必須講究家庭美德,要讓講究家庭美德成為領導幹部的基本要求,對於官員必須多一道約束,凡是離過婚的幹部,在使用上要慎重,要更多一些考察的意見我完全讚成。對於領導幹部,我們就是要多一些管理和約束,我們這不是不遵守執行《婚姻法》的問題,而是要讓我們的領導幹部成為遵守執行《婚姻法》的模範。同時,對於領導幹部我們也有要更高的標準,不能把領導幹部簡單地等同於普通群眾。省紀委對領導幹部犯錯誤犯罪的原因進行了分析,發現我們的領導幹部犯錯誤甚至犯罪,將近百分之八十與生活作風有關。遠的不說,就拿你們麗春來說吧,苟益橋就是因為生活作風問題引發更大的問題的。之前的市長吳勝海,也是因為女人問題導致他對金錢的無限欲求。古人說“女人是禍水”,我們今天這樣說,我們的婦女同誌肯定不高興,但我希望我們在座的每一個同誌都好好地想一想,並以此為誡,深刻吸取教訓。聽說無忌同誌在市委常委會上提出這個要求後,我也給光輝同誌提出了同樣要求,希望省委組織部能夠密切關注麗春的做法。現在我們的不少社會風氣都在不斷地沉淪,而官員作為社會風氣的風向標,我相信,隻要把官員管住了,社會風氣的沉淪至少就會緩慢一些。”秦為民的話,無疑是對譚無忌的一個肯定,譚無忌聽了後,心裏感到很是激動。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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