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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8章 歸仁港(2/3)

作者:零點浪漫字數:8486更新時間:2019-06-30 03:04:04

    歸仁鹽場投入生產還不到一年的時間,但目前已經拿下了順化以南地區近半的海鹽市場。不過與海漢在大明售賣走私鹽的方式不同,海漢鹽場在安南的銷路基本都是通過官方渠道,也就是鹽場產出的鹽直接被安南官府收購,再以官鹽的名義售到市場上。這樣的方式雖然會降低這門生意的利潤,但收益的穩定性卻要比販賣私鹽好得多,而安南官府似乎也很樂於用這樣的方式控製其國內的鹽業市場,畢竟海漢製鹽模式的生產成本要比安南過去的官鹽低得多,官府直接從海漢手裏收購食鹽,反倒比自己生產賺得更多。

    相較於南方四港的其他幾處,歸仁港的海運貿易沒有那麽達,也並非軍事要地。本地的三千多居民中,有三分之二都是在海漢農業部下屬的農場和鹽場工作,因此這裏的生活也更為平靜一些。因為一南一北的金蘭和峴港都有駐軍,海漢甚至都沒有再在歸仁港部署民團軍,本地的治安完全由警察機構在負責維持。

    不過為了迎接聯合艦隊的到來,海漢駐安南民團在此之前已經抽調了一個排的人馬,從金蘭趕到這裏來進行準備。特地調這些人過來倒不是顧慮到安全問題,而是為了能夠提前在本地組織好聯合艦隊所需的各種補給,並清理出供艦隊停靠的碼頭位置。這些事情雖然不算特別複雜,但涉及到聯合艦隊的各種軍事機密,也不可能讓普通機構來接手處理。

    聯合艦隊的到來對本地民眾倒是一個不錯消息,光是為這數千人提供各種補給,就足以讓本地的眾多農場賺上一筆了。不過在艦隊抵達歸仁港當晚,倒是生了一點的事故。

    幾名安南水兵在港區的酒館喝醉之後鬧事,與本地的碼頭民工生了衝突,其中一名水兵酒勁上頭,用身上攜帶的軍用匕捅翻了一人,等治安警察和聯合艦隊的憲兵隊趕到的時候,傷者已經咽了氣。而鬧事的幾人都被當場抓獲,倒是沒有漏網之魚。

    這件事的性質並不複雜,唯一需要考慮的就是如何對違規士兵量刑處理。安南軍方自然是希望大事化事化無,最後花錢消災,盡可能不要讓這種的不愉快影響到兩軍間的良好關係。但顏楚傑得知此事之後,卻堅持要公開處理,以求能對本地民眾有所交代。

    不過這次鄭柞倒是沒有再出麵跟顏楚傑爭執,以他的身份也不可能為這種事向顏楚傑開口求情。鄭柞隻是派人去詢問了一下顏楚傑的態度,了解之後便下令將犯事的幾個人交給海漢一方處理。這倒不是鄭柞大公無私,而是當年雙方簽署租界協議的時候,其中就包括了租界法令相關的內容。按照當初的協議,在租界港生的一切民事、刑事案件,案犯都交由當地主管機構以海漢法律處置。

    協議中並沒有對案犯身份做出明確的限定,將司法解釋權留給了海漢一方。這也就是如果是安南國民在租界港內犯事被捕,要交還給安南官府按照安南律法處置,還是由主管當地的管委會按海漢律法處置,其決定權和掌握的尺度都將在海漢手鄭如果犯事的人是安南官員或者其他有身份的安南國民,那麽管委會或許會酌情放上一碼,但如果隻是一群普通安南水兵,那可就沒什麽人情好了。如果鄭柞出麵求情,或許的確也能把犯事的屬下都保下來,但鄭柞的臉麵可沒有這麽不值錢,所以這幫人也隻能自認倒黴了。

    於是聯合艦隊在歸仁港停留的第二,由顏楚傑親自組建了臨時軍事法庭,對幾名犯事的安南水兵進行了審訊,而鄭柞也受邀旁聽。這個案子事實清楚、證據明確,人證物證俱在,當事人也是被抓到現行,案情並沒有什麽值得爭議的地方。

    而法庭最終的判決也較為公允,分為軍法和刑法兩個部分的處置。軍法方麵,所有涉案人員都被處以三十記軍棍,這個懲罰僅僅隻是皮肉吃苦,倒也不算嚴厲。不過刑法方麵的處罰就嚴重得多了,涉案人員根據參與程度和相應責任,都被判處了數額不等的賠償金,而動手致人死亡的案犯,則是以誤殺罪被判處了十年勞役,期間不得減刑,行刑地由海漢指定。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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