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回了去,刺蝟一看見我,就問:哥,你要出遠門?
“不是,先前忘了在別處,我順手拿回來的。”我笑了笑,這背包裏麵的東西,我不準備讓刺蝟知道,因為直至目前為止,我都不清楚裏麵裝的是什麽。
我先是把背包拿回了房間,才走出來和刺蝟吃了一頓飯。刺蝟問我今天情況怎麽樣,我說沒找到他們,隻能是明天再去了。
吃過飯後我又洗了個澡,借口說困了就回了房間,反鎖好房門後,我才坐在床沿上,看著床上的背包入了神。
我拖遝了那麽久,其目的是為了做好心理準備,因為這實在太過事關重大,這背包很有可能,是我前任留下來的,而裏麵裝著的東西,或許會出乎我的意料。
我想得沒錯,的確是讓我萬萬沒想到。
思忖了很久,而且也聽見外麵的刺蝟進了衛生間,估計是洗澡去了,我才深深地吸了口氣,拉開了背包的拉鏈。
我先是伸手進去一摸,從觸感判斷,是衣服。當然我之前就估計裏麵裝著一套衣服,而我想的是,裏麵應當不僅僅隻有一套衣服。
這一套衣服,是迷彩服,用一隻透明的塑料袋子裝著,好像上麵還有些黑黑的汙跡。我楞了一下,就打開了塑料袋子。
我先是將迷彩褲子攤平在床上,仔細地看了起來,在這條迷彩褲的大腿位置,有一道刀口,而那黑黑的汙跡,就是從刀口上擴散的,我想這汙跡是血跡無疑了。
這條褲子原先的主人,是受了傷!我當即就下了這條結論。
自然而然地,我看了看迷彩褲的碼數,居然和我穿著的一樣,也就是說,可以排除掉,這隻背包是毛興學的可能性了。
難道是我的上上任的?
想著,我的手已經伸向了放在一邊的迷彩衣。
這衣服的前主人穿著這衣服時,不單止受了傷,還出了很多汗,再經過長時間存放在儲物櫃裏,搞得硬梆梆皺巴巴的,我就拿起來抖了抖,其後再擺在床上。
如果說前一刻我隻是覺得有可能,那麽這一秒,我敢肯定,這一定是前任女生宿舍保安留下的。因為這件衣服的左胸上,有一隻窟窿眼,已經幹涸而變得黑沉的血跡,也蔓延了大半的麵積。
突然我看見了刀口,正是左胸前袋的位置,而前袋上似乎有些鼓囊。我沒做多想,伸手一摸,就摸到了一塊硬梆梆的物事。
我心中一動,就打開了前袋,從裏麵掏出了一部比較老式的手機。
不過我很快就失望了,這手機的屏幕已經碎裂,而血跡也已浸透進去,也不知還能不能用。
想必我某前任在當時正處於一個極度危險的情況下,而另外一人拿著刀子刺向了他的心髒,恰巧的是被手機擋住了。可是力道太大的緣故,刃尖受阻打滑,拐向了另一邊,終究還是被紮了個大窟窿。
然而問題是,這樣也死不了,這套迷彩的前主人要是一個正常的普通人,打死我都不信。
我看手機的端口與我手機的一樣,就接上了床邊的數據線,等了一會兒,我按下開機鍵,卻一點反應也沒有。
這手機,說不準裏麵有對我有用的東西!我想。
在正常情況下,手機都會被我們裝進褲袋裏,而這迷彩服的主人,卻把手機裝在了前袋,要不是很重要的話,又怎麽會這麽做。
好比如我們中了一張五百萬的彩票,你說你是要放進褲袋,還是要放前袋?如果真的隻有這兩個選擇,我堅信所有人都會放入前袋。
糾結了一陣,我終於還是選擇了拆開手機,從裏麵拿出了手機卡和儲存卡,這時我隻巴望著,千萬別有我認為重要的東西,在手機自身的儲存器裏。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