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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一十七章 破案(2/3)

作者:鵝城知縣字數:6428更新時間:2021-04-20 13:39:27

    這是一個重大發現!

    公安人員緊急向專案組領導報告,要求立刻提審高洪,詢問這一情況,紀委的人員此時也正在審著高洪,但是還以付雲案件最為重要,便立刻讓公安人員先去提審高洪。

    麵對公安人員的詢問,高洪不作任何解釋,表示不知道怎麽回事,他長時間不在房間內居住,他不了解情況,裏麵有血跡他不知道怎麽回事,他曾經把房子租給別人一段時間。

    高洪的心理素質極強,根本不交代真實的情況,公安人員見狀也沒有辦法,這不是什麽直接的證據,不足以讓高洪開口說話,接著公安人員對路上的車痕進行了對比分析,發現高洪的一輛越野車與車痕非常吻合。

    這一發現讓公安人員又感到驚喜,他們相信高洪在他的這間屋子一定做了什麽,調查那兩名懷疑為凶手的人員一直沒有下落,他們懷疑這兩名人員極有可能遇害,如果高洪與付雲偉案有關聯的話,他們兩人的失蹤會不會與高洪有關?

    公安人員現在出現了這種判斷,圍繞這條線索,公安人員加大了調查力度,發現高洪在案發前與這兩名人員有過接觸,董明居回憶起當初高洪到現場後又離開的情況,這種跡象表明,高洪在付雲偉被害案中一定扮演著什麽角色。

    隻是現在找不到那兩名失蹤人員,現在沒有證據證明高洪參與了這個案件,而高洪的血跡又讓本案變得錯綜複雜,如何才能突破高洪的內心,還原案件的真實?

    專案組人員經過分析,覺得當前重要的是找到這兩名失蹤人員,無論是死是活必須找到人,才能讓高洪開口說話,即使挖地三尺也要把人給找出來。

    製定了這樣的偵查思路以後,公安人員加大了查找這兩名失蹤人員的力度,一方麵進一步擴大他們的社會關係調查,查找這兩個人的下落,而另一方麵,公安人員根據高洪家裏的血跡了也做了兩人可能遇害的準備。而如果遇害,第一現場很有可能是高洪的家中,而在家中遇害,拋屍是必然的事情,再加上警犬追蹤的情況,公安人員判斷,如果這兩人已經讓高洪給殺害,高洪肯定要深夜出來拋屍,而要拋屍必然需要交通工具,田間小道上的車痕可能就說明了這一切,但是他會把屍體拋在哪裏?

    什麽都不用說了,擴大搜索範圍,在方圓十公裏範圍內進行地毯式搜索,把拋屍可能存在的田間地頭、枯井水道全部納入搜索範圍,確保活要見人,死要見屍。

    功夫不負有心人,在經過三天三夜不間斷的搜索,公安人員在離高洪家大約有十公裏左右的地方一個田間的機井裏麵發現了一具屍體,屍體整個被機井裏麵的水淹沒,如果不仔細看真的發現不了,而這個時候很少有村民過來用機井澆地,自然是也無從發現。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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