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走了鄭小龍二人後,賀雲轉身回了屋內。
說真的,此前他所創作的那個劇本《神探狄仁傑》,從劇情上來看,確實有點短,如果將其改編成電視劇的話,正如按照鄭小龍所言,頂多能拍成十二集電視劇,畢竟這個劇本隻有一個單元案子,那就是“使團驚魂案”。
而後世的《神探狄仁傑》第一部則有三個案子,分別為“幽州案”、“藍衫記案”、“滴血雄鷹案”。
三個單元案件總共也就三十集,如此這樣算下來,賀雲這個劇本能拍成十二集,已經算是有注水嫌疑了。
“看來還得創作一到兩個單元案件才行。”
“好在,我學的便是華夏古典文學專業,曆朝曆代的公案小說都有涉獵,以此為依據,原創一兩個單元案件完全不成問題。”
沒錯,這次,賀雲並不打算借鑒原本的《神探狄仁傑》劇情了。
他已經完全不需要了。
當然,原創,也並不是要憑空捏造,而是在原本的曆史事實基礎之上,加以想象創作。
就拿賀雲計劃創作的後續單元案件“偃師案”來說吧。
這個案件發生的時間雖然在他所創作的《神探狄仁傑》劇本“使團驚魂案”之後。
但其案件所發生的源頭則來源於一個人,這個人便是唐高宗後期的著名偃師明崇儼。
明崇儼其父是一縣縣令,後來他本人也考取了功名,當了黃安的縣丞,屬於朝廷官吏。
可他卻憑借著一身的左道旁門偃師之術,獲得了武則天的信任,,最終成為了諫議大夫,可謂是一步登天,成為了武則天麵前的紅人。
然而,就在太子李賢被廢的前一年,也就是公元679年,卻是離奇被殺了。
最為詭異的是,他的屍體被人發現時,房門緊閉,是一個密室。
當時,狄仁傑就在大理寺丞的任上,而且這個案件就屬於他的管轄範圍。
可狄仁傑卻對此不聞不問,選擇退讓明哲保身,顯然是因為此案涉及到了朝堂的重要人物。
這一個自然就是太子李賢了,而另外一個應該就是唐高宗李治了。
這二人都有可能派人刺殺明崇儼。
至於刺殺的理由,其實也很簡單,無外乎爭權奪利爾。
畢竟那時候,不管是太子李賢還是唐高宗李治,與武則天的關係都已經視同水火了。
而明崇儼恰恰就是武則天的心腹之一,他們有足夠理由派人除掉此人。
至於賀雲所創作的這個“偃師案”,因為時間線的關係,自然不可能是這個案件,而是以太子李賢的門人趙道生的兒子趙蝮為反派,暗地裏籌劃反武為案件主線,其中穿插了各種詭異奇案,涉及神仙方術、鬼頭等神鬼之事。
而相比“使團驚魂案”所涉及到的官場明爭暗鬥,他計劃創作的這個“偃師案”則以江湖為主,比如反派所創立的暗殺組織“鐵血堂”、還有以各種幻術、方術為著稱的“神鬼門”。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