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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6章 任性的嬌氣(2/3)

作者:陌驕陽字數:6682更新時間:2021-04-29 12:41:32

    明懿頗為意外她會關心這個,便說:“當然不會。”

    “那就好。”馨馨微鬆一口氣,古陽的案子是不能有失的,今天她還去省廳開會,還重點談到這個案子。

    其實這個案子完全沒影響到明懿嗎?也不全是。

    今天古伯就找他了,他大概知道檢察官是做出是否起訴的權力。這個案子本來拖的很長,隻要繆馨決定不起訴,那案子隻會往後拖。再過兩年,再起訴隻怕難上加難。

    可是有哪一個刑事案件能拖到四年後再起訴的,是否起訴對檢方也非常重要。

    明懿態度是非常明確的,他不幹涉馨馨的工作,更不會過問她工作上做的任何一個決定。他能幫古伯的,就是給他請最優秀的團隊替古陽辯護。

    另一方麵,他也非常清楚,在工作上馨馨原則性極強,沒有人可以左右她的作何決定。

    吃完飯,明懿收拾的廚房。馨馨要動手,他沒讓。

    “去洗澡,我不想你加班加的太晚。”他握住她的手。

    馨馨心裏暖暖的,聽他的話去衝澡。

    果然,這一夜她加班到晚上十二點。

    古陽殺妻案如期開審,法庭調查開始,古陽被帶上審判席,繆馨宣讀完公訴書,問古陽是否對宣讀的罪刑認罪。

    古陽冷靜的幾乎沒有過多的表情,隻道:“我不認罪。”

    到質證階段,繆馨先後提出捆綁死者楊小軍的繩索,毛巾及衣物。這些證據上都有古陽的指紋,是有力可以證明古陽殺人的證據。

    誰知道古陽非常的冷靜:“我和小軍婚姻生活三年,她衣服身上有我的指紋再正常不過,雖然指紋是我的,但並不能證明我殺人,我沒有殺小軍。”

    馨馨再提交公路的閉路電視,楊小軍死亡時間前後,曾有交通閉路拍到古陽的車牌,他的車行路線正是楊小軍的死亡別墅。

    古陽再說解釋:“我去別墅是拿我在那邊的研究資料,我並沒有殺小軍。”

    馨馨舉出了幾項證據。第一項案發時間,法醫鑒定給出來的時間是楊小軍死亡三天左右。而這段時間內,有閉路電視記下古陽去過案發現場。第二項證據是殺人動機。有證據證明古陽和楊小軍婚姻生活並不協調,古陽很受女學生歡迎,常跟不同的女學生ai昧。為此事,古陽和楊小軍經常吵架。古陽的別墅及名下所有的不動產都寫了楊小軍的名字,如果離婚就要分楊小軍一半。所以古陽想擺脫楊小軍,殺她唯一的辦法。第三就是犯案工具,楊小軍的衣物,捆綁的繩索上都有古陽的指紋。第四也是最關鍵的一項,案發現場包屍體的毛巾上有一個血手指紋,指紋是古陽的。

    這幾項證據都被古陽一一擊破,他否認殺楊小軍的動機,因為他和楊小軍雖然偶有吵架,但夫妻感情情份一直有,不會殺人。而且古陽否認自己外遇,他受學生歡迎但從來沒有出過軌。犯案的工具和指紋都是別墅裏本來有的東西,很可能是他之前無意印上去的。至於血手指紋,他說發現屍體那天他也在場,也許是不小心印上去的。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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