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比她大四歲,季家以前就在沈家的隔壁,兩個人一起長大,青梅竹馬兩小無猜。
記得小時候她剛剛學寫字,大大的毛筆握在小小的手中,說不出的好看。可那白皙的小臉卻皺成一團,“梁易槐,你不要叫梁易槐了好不好?你的名字筆畫好多,太難寫了。”
少年不過十歲,眉目之間卻已經見到了英挺和堅韌,唯獨對她特別縱容,他說:“你要是不喜歡,就隻寫一個易字。我以後不叫梁易槐了。”
隻是稚氣的玩笑話,可是,他卻當了真。
梁易槐知道她的一切——
她喜歡吃什麽不喜歡吃什麽,喜歡什麽顏色討厭什麽顏色,甚至連每個月的那幾天,他比她記得還要牢固。
可就是對他而言最最重要的人,他卻把她弄丟了。
不過是三年的光景,他不過是出國進修了三年而已,回來,她已經成了別人的妻子。
她永遠不知道,她婚禮的前一晚,他在她臥室樓下站了一夜。
那時候正值中秋,香洲市的秋雨卻很涼,很涼,澆透了他整個身體,可他卻固執地不肯走,卻也始終沒有衝進去。
那一場大雨,從此將他們遠遠地隔開了......
原本以為上天給他們的時間很多很長,可他卻連一句表白都還沒來得及說。
這,成了他此生最後悔的事。
梁易槐很用力很用力地將她牢牢抱緊,直到沈歆研快喘不過氣來了,他才放手。臉上又恢複了剛才那般陽光的笑意,“想吃什麽?我帶你去吃!”
“炸土豆,土米粉,還有醉蝦!!!”
“瞧你那點出息!就這點要求?!”,梁易槐揉了揉她的頭發,自然地撐住她的肩膀將她整個人扣在自己的臂膀之下,“就不能吃點好的?!”
就算她想吃五洋鱉九天月,他也會給她弄來!
可沈歆研卻搖頭,“人在他鄉,最難將就的是我的胃!想死家鄉的小吃了!趕緊帶我去吃!”
“行,走吧!”
兩個人並肩而行,十指相扣,如小時候一樣的親密無間。
隻餘下身後沙灘上那兩串深深淺淺交織在一起的腳印.......
沈歆研在老家香洲玩了一個星期時間。
年輕的時候,人總是可以為了任何一個微不足道的理由拋棄自己的故鄉——或許是為了愛情,或許是為了事業。
那時候總覺得故鄉隨時都在原地等著我們,永遠不會改變它的模樣。
可等到經年之後,再度回首,沒有任何一處能夠帶來故鄉一樣的安全感和快樂的時候,卻發現故鄉已經不複記憶裏的模樣,就連它的四季,也開始漸漸變得模糊。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