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張布條的存在再一次證明了,那幾個孩子的來曆並不單純。
就算那些孩子並非這次官府要找的,拐走他們的人伢子也並非通緝令上追捕的,但隻要孩子是被拐的,當地縣令把孩子救了,都是功績一件。
若那幾個人販子和孩子就是文書中所提的人,自己把人販子抓了,把孩子解救了,那於他的政績,就更是十分漂亮的一筆了。
現任縣令一聽,精神當即一凜,他當即片刻不耽擱,直接下令手下去查此事,務必將那些人販子拿下,把幾個孩子救下來。
同時要特別注意,千萬不要傷害了他們的性命。
要是救回來的是一具屍體,那他的功績可就大打折扣了。
更甚至,說不定不會被記功,反而還要被問責。
衙差們經過一番調查,順藤摸瓜地查到了張德等人曾經投宿的客棧,這時候才發現,他們已經走了。
又一路查到碼頭,總算是拚湊出了事情的大致經過,得知有一男一女兩個孩子被一個富商模樣的人買走了,其他孩子則是被張德等人帶走了,走的水路。
官差在碼頭調查情況的時候,一人突然戰戰兢兢地站了出來,跟官差們交代了一個事實:他們賣給了那些人販子一艘船,因為下麵人的疏忽,把一艘尚未完全風幹穩固的船賣了出去。
那艘船在河上走不了多久,隻怕就會漏水下沉了。
官差們聽了這個訊息,一時都不知道究竟該高興還是該擔憂。
高興的是,那些人販子乘坐的船有問題,那他們現在追過去,遲早能追上他們。
擔憂的是,萬一船真的沉了,那上麵那幾個身份金貴的孩子有了萬一怎麽辦?
來不及多思考,他們便立馬組織人手,著急忙慌地往他們離開的方向追來了。
雖然他們的動作已經很快了,但中途卻是經曆了一定時間的調查取證,是以,等他們終於追到了沉船的地方時,幾個孩子都幾乎要撐不住了。
不過好在,他們也不算來得太晚,雖然他們吃了些苦,但卻都還活著,他們這一趟也算是可以交差了。
隻是,他們找到了孩子,卻不見那幾個人販子的人影。
他們發現船隻出了問題,定然不可能乖乖地等死,必然已經乘小船跑了。
他們乘的是小船,自己的是大船,隻要路線沒問題,遲早能把他們抓到。
若是這一趟能既把孩子帶回去,又把那三個人販子一舉捉拿了,那他們可就立了大功了。
趙大柱當即就讓船隻朝前追去,務必把那三個鱉孫抓到。
然而,這一次他們就沒有那麽好的運氣了。
他們追了有一個時辰,卻依舊沒有看到他們的半個人影。
趙大柱還是有些不甘心,但卻也意識到,對方隻怕是往那些小的流域分支跑了,不然,就他們這全速追趕的速度,就算沒有追上他們,視野範圍內也應當能看到他們的蹤跡才是。
這裏的水域分支眾多,他們就算是想追,也根本不知道該往哪裏追。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