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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不做影後姐妹花(34)(1/2)

作者:暗夜泠風字數:4060更新時間:2021-06-01 12:16:40

    程秋芸的婚姻平淡中又滿是一地雞毛。

    程秋芸跟原主的爸爸江騰不是自由戀愛,是相親認識的。

    年齡都大了,家裏都催婚催的緊,相親後相互不厭煩,條件合適,三個多月後兩人結婚了。

    結婚後沒多久程秋芸有了身孕。

    再兩個多月後,江騰出了車禍去世了。

    江家要求程秋芸打掉肚子裏的孩子,程秋芸沒有同意。

    倒不是程秋芸對江騰多有感情,相反兩人之間的感情很淺,淺到誰都沒想著主動跟對方合個影。

    結婚後感情沒有很快培養起來,跟結婚時程、江兩家的撕扯有關。

    程家要求彩禮十八萬八,江家說要十八萬八可以,但婚後要跟江騰一起還貸款。

    江騰的房子雖然買的早,貸款總額不高,但也有三十來萬沒還。

    共同還貸還不加名字,程家哪能幹?程秋芸自己也不會願意。

    婚事差點黃了。

    最後各退一步,程家隻出八萬八彩禮,房子的貸款江騰在婚前還完。

    這才結成了婚。

    但彩禮被程父程母“借”走了,沒給程秋芸。

    江騰知道了很不高興。

    兩人的感情一直淡淡的。

    程秋芸不願意打掉,純粹是想要一個自己的孩子。

    江家的態度很強硬,說孩子生下來江家不會認,也不會出撫養費,以後更不會有來往。

    江騰還有個哥哥以及小侄子,江家不缺繼承香火的。

    不認的目的是不想讓程秋芸肚裏的孩子繼承江騰的遺產。

    兩人結婚時間短,共同財產很少,牽扯到繼承的是兩人住的房子,江家想把房子留給江騰哥哥家的兒子。

    婚房算是江騰的婚前財產,程秋芸沒有繼承權,但她肚子裏的孩子有。

    程秋芸答應了江家,還應江家的要求簽了書麵協議。

    不過也沒太虧著自己,結婚時房子重新裝修了下,一部分家具是程秋芸買的,讓江家折錢給了她。

    兩相結清,互不相欠。

    所以程文錦跟程秋芸姓程,跟江家不再有任何關係。

    程秋芸不僅搬出了婚房,還離開了從小生活的城市,來到了淩城。

    跟程家少有聯係的原因是不想再受程父程母的掌控。

    程秋芸本來沒想著結婚,她一個人掙的不少,能顧住自己的生活費還能剩一些,準備存著自己買房,要是姻緣到了再結,不到就不結。

    但程父程母以及家裏親戚常年不斷地催逼,她迫於無奈選擇了妥協,相親並跟江騰結了婚。

    江騰意外去世後,程家支持程秋芸留下孩子,也是看上了兩人的婚房,肚子裏的孩子繼承等於給了程秋芸,給了程秋芸,程秋芸的弟弟就能住,這住著住著……

    程秋芸的性子是外柔內剛,雖然願意就一些事向父母妥協,比如她打心裏對結婚不大上心,可父母想讓她成家,她妥協去相親了,遇到個還不錯的江騰,便也湊合著結婚了。

    但一旦觸到她的原則、底線,她寧願跟家人決裂也不會妥協一步。

    父母打什麽算盤,她一看就明白,沒有按父母的意思辦。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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