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多久,陳哲放出了他的證據。
一份購物小票,所購物品是一個品牌手鏈,價格在一萬一千零八百。
小票的日期是在鍾靈揭穿陳哲身份的那天之前的三個星期前。
附帶著幾張手鏈的照片。
有一張照片是陳哲拿著手鏈盒子,盒子是打開的,能清楚地看到裏麵的手鏈。
再一張是鍾靈帶著手鏈的照片,鍾靈把手腕抬在麵前, 麵帶著微笑看著手鏈。
都是近景照,看的很清。
再有一張,是一個裝飾擺件的小票。
上麵寫的是綠晶簇。
附有一張物品的圖片
另有一張陳哲拍的他拿著綠晶簇的照片。
而這個綠晶簇隻有一小截,經過對比,是一小截綠晶簇屬於原物的一部分。
陳哲的證據一放,許多人都信了。
有大神分析了所有的照片, 證明都是原照,不是摳圖或合成。
雖然有前麵的翻轉的事例, 沒多少人釘死了說這事一定是真的, 但很壞鍾靈的路人緣。
【煩死了,一個什麽作品都沒有的所謂藝人,總是上來占用公共資源,這樣的人就不該讓她出頭】
【之前還是很喜歡鍾靈的,她救了一個女孩哎,社會上就需要這樣的正能量。可是,現在,唉……】
【做了藝人就是要紅的。就算是救人那事是碰巧了,不是炒作,誰能說陳哲這事不是炒作?有可能陳哲現在都是在炒作,不然怎麽這麽巧,鍾靈的熱度剛全下去,這又來了】
【本來是路人,正準備去粉一下, 現在, 嗬,粉什麽呀, 這些藝人明星, 都是為了掙錢而已】
不用自家出錢出力策劃炒作就能上熱搜,餘越沒一點高興,反而是氣壞了。
她是知道了陳哲的目的,是想過度的消費鍾靈的熱度,敗壞鍾靈的路人緣跟人氣,給鍾靈添堵,能讓鍾靈做不成藝人更好了。
“瘋子。”餘越罵了聲陳哲。鍾靈遇到了這種瘋子太倒黴了。
見鍾靈的電話打過來,餘越趕緊接了。
——“手鏈的事不是真的。當時是一個室友拿來的手鏈,說是她買的,非讓我試,我戴了下就還給她了。”
——“那個擺件是我買的,買回來的路上被陳哲給撞了下,我的東西散了一地,是陳哲幫我收的東西,回去後才發現小票跟斷掉的那截綠晶簇都不見了。”
——“這事我能澄清。我去營業了。”
餘越想到了那個匿名黑客。
當時掛陳哲的貼子好幾天都刪除不了,公司都接到了有關部門的電話,問跟這個黑客有沒有關聯。
她想這麽一想,不大會,她的郵箱有了新郵件的提示,她有所預感,點開一看,笑了,這才是實錘。
等等,營業?
鍾靈不會是……
她趕緊翻鍾靈的圍脖。
鍾靈發了新貼子,“澄清:1,手鏈的事不是真的。當時是一個室友拿來的手鏈,說是她買的,非讓我試,我戴了下就還給她了,照片是室友拍的。
敬告室友,請出來說明情況,你拍的我的照片是怎麽到陳哲手裏的。”
“2,綠晶簇是我買的,原是打算送人的。在我買回來回到學校的路上,被陳哲給撞倒了,我的東西散了一地,包括這個綠晶簇。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