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認冷灰
24號文字
方正啟體

第六十三章 奴奴你這是打劫吧(1/5)

作者:可樂中毒字數:29282更新時間:2019-03-19 16:23:04

    兩日後,正如秦心想的一樣,聽到要打仗消息的人,都是被人刻意散播謠言,而且還特意有提到,鄭邑的練兵就是去當炮灰。WwWCOM

    但經過了鄭海的暗查後,卻現,就連上蔡的平民,都不知道會打仗這件事。不過這也是理所當然的,畢竟,上層此時都還在暗鬥,能夠知道內幕的也就隻有士人階層而已。

    至於散播謠言的人是誰,實話,秦心現在也還不知道。對方的用意,雖然能夠猜到一點,應該是想讓自己無法再繼續練兵,但對方這麽做,這不是在作死嗎。

    秦心聽內侍繆艚的意思,蔡侯是希望可以以最低的代價、最的影響將這場叛亂結束,甚至最好是大家都沒有察覺,叛亂就已經平定,因為那樣更有利於保存他的名聲。但這個散播謠言的人所做的事情,卻無疑於想把這件事情鬧大。

    而要是讓全國上下都知道,其實現在三位公子已經鬧翻了。刀兵相向隻是時間問題,蔡侯見到已經沒有掩瞞下去的必要,肯定會惱羞成怒地直接起兵。

    這人這麽做,無異於在挑戰蔡侯的忍耐力。

    “這麽蠢的人是誰?”

    這兩,秦心也是讓女仆隸們幫忙把生菜收割了,然後拿到市場上去賣。

    鄭邑往北,是秦心的‘祖國’——頓國,頓國這個國怎麽呢,姬姓國。在公侯伯子男中,屬於子爵。國內軍事勢力很弱,但也是沾了中原國的邊。在野外,商品交換落後,因為人們在能夠自給自足的情況下,根本不需要太多的商品交換。但是在其國都,其實也還是不錯的。而秦心以前嚴格點來,並不是住在國都,而是在野外,屬於村莊的形式,而秦心的父親,就類似於村長,屬於行政體係中,不但有責任指導全村的春耕、夏耘、秋收、冬藏,也有著代表一族之長定時定期給頓國的君候上交賦稅的義務、甚至於兵役的義務。

    上蔡現在的環境那麽不穩定,秦心自然不能去冒險,讓人把生菜打包好,同時也教好了鄭家的一位庖丁怎麽做炒生菜,又給了油、耗油、鹽、醬油、不沾鍋等,再讓鄭力帶著一隊人幫忙護衛,然後,秦心便目送奴奴自己去完成自己人生的第一筆由她自己做主的生意。

    是的!其他人同行的人都是輔助。生菜賣多少錢,怎麽賣,全憑奴奴自己做主。

    當然,如果是其他人,秦心肯定不會這麽安排,但奴奴畢竟是跟了他差不多一年的頭號狗腿子,秦心相信,奴奴肯定不會讓他失望。

    安排好了奴奴出去做生意,由庖丁幫助、鄭力當護衛以後,然後,秦心便留在鄭邑,給大家夥解釋一下練兵的事,再鄭邑未來的展藍圖,順便,再他接下來想在鄭邑大範圍推廣的耕作方法——親田法。

    前麵的很快便解釋完,後麵便提到親田法。

    何謂親田法,親田法就是“有田百畝者,將八十畝照常耕種外,撿出二十畝,比那八十畝件件偏袒些。其耕種、上糞俱加倍數……遇豐歲,所收較那八十畝定多數倍,就算遇到旱澇,亦與八十畝之豐收者一般。而要是遇到蝗蟲生,合家之人守二十畝地,也易於補救,亦可免蝗。”當然,鄭邑應該是少有蝗害的,倒是現在的黃河下遊,比如齊國,卻是常常生蝗蟲等災害。

    這一,秦心幹脆也是一不做二不休。講完了上麵那些,又提到了公共衛生問題,讓大家別隨地大便,還有那些家裏有羊、有狗、有鴨、有雞的,都把糞便收集起來,經過漚肥後,可以用來肥田。

    原本是每家每戶至少派一個人來聽的,不過聽到後麵,就連一些婦女、兒童,都坐在不遠的樹下聽。

    完了以後,秦心又讓大家可以隨便提問,而秦心自己也是一一回答。這可比這個時代的統治者要親民的多,不過秦心仁德的名聲在黃碸被請來的時候已經眾所周知,這也是大家現在都願意坐下來聽秦心話的原因。

    鄭宏聽完了秦心的全部演講,便不由有點感慨,“還好姑爺來了我們鄭邑。”倒不是有意給孟鄭聽的,隻是孟鄭也正好就站在旁邊。

    子反也是很不正經地掛在旁邊的橫出的樹枝上,秦心剛剛在鄭邑未來的展中刻意提到,而且是以強調的語氣道,‘科學技術才是第一生產力’,未來鄭邑會專注於這方麵的展,以減輕大家的耕種負擔。聽完了秦心的話以後,子反心中便慢慢沸騰了起來。果然,他選擇來鄭邑並沒有來錯。而且,他覺得這裏越來越有意思了。

    而要鄭邑的平民在聽完了秦心的演講後有什麽收獲,大概是對未來的憧憬,因為秦心給他們描繪了一幅幅美好的生活藍圖。

    再反觀頓國這邊……

    在頓國的都城市集裏,奴奴交了錢然後拿了一個鋪位,之後便在鋪位上擺攤。

    在攤檔的旁邊,用牌子以大纂寫上文字,“生菜五顆一朋。”

    但實話,這個時代的人,百分之九十九都是文盲,根本不知道是什麽意思,不過奴奴似乎也不急,還讓鄭力幫忙喊,而一喊,大家也都明白是什麽意思了。

    帶著好奇心,漸漸地都圍攏了過來。

    “這是什麽菜?沒見過。”

    “嘶,五顆一朋,你怎麽不去搶!”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上一章 回目錄 標記書簽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