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旭點點頭,收入的多少也與發行方式有關。目前比較常見的兩種買斷和分成,直接買斷的收入在幾千到小幾萬不等,作者隻保留作品的署名權,一手交錢,一手交貨,至於後續賣得怎樣、賺多少錢,就都與其無關了。
第二種是分成,這種發行方式給作者帶來的收益更大,但隻適合那些時間寬裕或對作品有信心的作者。因為這意味著他們要負責劇本的售後問題,也就是改本。
在發售之前每個本子都要經過多輪測試,進行小到細節大到框架的各方麵修改。有些好的作品,測一兩次沒問題,稍微改一下就可以,測到十幾、二十、三十次也很正常,不斷測試不斷修改,這是以月來計的工程,所以有時候作者就直接讓發行買斷。
“你想入行必須選擇團隊作戰還是單打獨鬥,要麽簽約體係成熟的工作室,要麽自己同時兼顧創作和發行。”
“對作者來說簽約工作室的最大優勢在於高效省心,以我所在的工作室為例,其大本營在深圳,目前有將近二十個成員,作者可以遠程兼職,還有負責監製、對接展會、商務等工作的全職員工。”
“前期的創作階段,工作室對劇本的元素、題材、角色等方麵都有把關和指導,減少後期的修改頻率,創作過程中也可以和其他作者一起討論。”
“等到作品出來,整個工作室的人都要參與測評、提意見,定稿之後也不用操心發行和宣傳的問題。”
迷霧笑道:“加入工作室有種找到組織的感覺,身在組織原來的生活和創作節奏就不複存在。每個人都會變成夜貓子,因為大家身處各地且各忙各的,開會的時間定在了晚上十二點。”
“隻有這個點都沒事,夜裏兩點前睡都算早的,四五點鍾還活著的人也很多。這也和整個行業的作息有關,劇本殺店早上是不開門的,所以店家、發行這個點都醒著。”
“如果沒有簽約工作室的作者是另一種狀態,要辛苦許多。尤其是新本發行階段,隻能自己前往各地跑展會。”
“出新本至少需要連續參加2到3個展會,每個展會一般有8到9次公車,如果提前去還能開1到2次私車。”
“平均算下來,一個展會開10次車,也就是自己擔任dm,帶著10組玩家玩上10次,一天也睡不了幾個小時,極其耗費體力。”
丁旭追問道:“既然高收入隻屬於頭部,普通作者還要考慮發行和宣傳問題、甚至親自跑展會,為什麽仍有這麽多人爭相進入這個行業?”
“哎,最開始在這個行業裏能看到為愛發電的痕跡,有的人嫌棄市麵上的作品,就選擇自己動筆,有的人是想試試或者有表達欲,都是因為喜歡。”
“我原本是金融從業者,因為想賺錢考慮開展副業後,便將目光瞄準劇本殺。身邊同行的本職工作五花八門,有網文寫手、開酒吧的,幹什麽的都有。”
丁旭有點好奇,都說隔行如隔山,難道這句話放在劇本殺身上失效了?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