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認冷灰
24號文字
方正啟體

第二十一章 寒冰抄襲門事件(1/2)

作者:叫我陶哥字數:4018更新時間:2018-10-12 15:03:30

    原來這是一樁關於抄襲的案子。陶大律師的當事人就是知名網絡作家寒冰,他作為被告被告上法庭。

    因為怕輸掉這場官司,對他的聲譽不好。因此,寒冰高薪聘請了陶岩大律師為其辯護。這場官司耗時了3年,今天是最後的收官階段。

    本來對方是個小作者,根本沒有錢打這場曠日持久的官司。但“寒冰抄襲門事件”一公開,那位作者立即就獲得了幾個社會人士的讚助。

    “我不允許這種剽竊他人作品的人存在,這完全在侮辱我們的勞動。法律必須對寒冰的行為進行嚴懲,還文學界一個公平的競爭環境。”一個著名網絡編劇忿忿地說。

    得到這些人的支助,那位作者的底氣足了起來,硬是打起了這場不該打的官司。

    今天,雙方將提交最後的證據,展開最後的辯論。然後,院長再根據雙方的陳述和證詞,最終判定究竟誰有罪。

    對方當事人一進法院就氣勢洶洶,一副穩操勝券的架勢。對方的律師也拿出確鑿的證據,指正陶律師的當事人抄襲。於是,一場激烈的辯論展開了——

    ……

    “沒錯,你說的沒錯,三苗帝國的法律是悲哀的,三苗帝國的法律就是不保護內容的,三苗帝國的法律關於借鑒和抄襲的界限就是模糊的!對方當事人請注意你的言辭,別老提外國外國的。我不認為外國的月亮會比三苗帝國圓。我們是生活在神州大地,而不是美國或者西方。退一萬步講,真如你們所說。我們也應該學會適應這裏的環境,而不是去讓環境去適應你。你們也可以這樣幹啊!什麽調色盤、自動寫作,這個不是不可以!不過,我給你們一個忠告:如果你真的這麽做了,我倒要看看會有幾個人去看你的書。……綜上所述,我認為對方作者,無疑是在沽名釣譽!其實,他想——不,包括那些讚助他的作家和編劇——無非都想借這個事件,炒炒他們自己的知名度,而作者本人也可以多賺幾分錢的提成罷了!”陶大律師冷酷鐵血,字字誅心,做完了最後的陳述。

    最後,是休庭判決階段。對方的當事人和律師開始麵露驚慌,無用的小動作多得頻繁。

    判決結果出來了,陶岩的當事人無罪,隻是被提醒下次借鑒的時候,注意一些分寸,不要借鑒太多。

    法院又判決,對方當事人及其支持者賠償訴訟費、精神損失費和名譽費共240,256三苗幣。(三苗幣是三苗帝國的通用的貨幣,後文中涉及的錢幣均為三苗幣。)

    大作家寒冰當場拒絕了,他說他打這場官司隻是想恢複名譽,對金錢一點兒也不感興趣。後來,這筆錢捐給了雲南貧民窟的孩子們了。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上一章 回目錄 標記書簽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