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需要在審訊的過程之中誘導他嗎?”
麗莎問,我卻說:“誘導審訊這種方法不值得提倡,最好的辦法還是找出證據,在鐵證如山麵前,對方才不可能狡辯。”
其實我說的話,是任何一個調查人員心裏麵的想法。
如果辦案人員真的有證據的話,你沒必要搞得這麽困難,現在經過DNA的檢測,在後備箱裏麵沒有出現另外一個受害者的DNA。
那隻能說明這個車子,並沒有另外一個受害者乘坐。
如果這是一個慣犯的話,那會不會還有其他的交通工具。
兩個人一起回到了辦公室,看到小敏在分析其他的東西。
麗莎對小敏說:“嫌疑人的整體資料有沒有整理出來?我想知道這個嫌疑人有沒有其他的交通工具。”
他們兩個人的想法已經想到一起去了,有句話叫做狡兔三窟,如果一個非常狡詐的嫌疑人,不可能隻用一種工具來做案。
但是小敏對她說:“根據我們目前的調查,這個司機名下隻有一部車輛,而且他的家人也沒有其他的交通工具。”
我和麗莎交換了眼神,說:“能不能查到這個人的出行記錄,看這個人會不會向他的朋友或者其他人借車呢?”
這可能是一個全新的調查思路。
但是想要調查這個人的出行記錄的話,可是一件值得挑戰的任務。
因為我們根本沒有對這個人進行過跟蹤,如果想要進行調查的話,隻能派工作人員上門走訪。
但是如果去走訪,也不可能達到我們想要的目的。
因為在別人的口述之中,可能還是有些誤差的,有些細節的地方肯定做不到,如果想要從出行記錄這邊下手的話,這個困難就會加大更多。
麗莎皺著眉頭:“對家屬進行調查是必須要做的,但是我們不能一條路走到黑。”
“是的,我們必須要有其他的準備,我們也不能把眼睛隻留在他一個人的身上,我們必須做一個反向調查。”
我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那兩個偵探聽到我的說法之後,都感到有些好奇,大家都不知道這個人在說什麽東西,什麽是反向調查?
麗莎問我:“你既然有了你的調查思路,那你說說你的想法,我們接下來該怎麽做?”
“你們還是做你們的正常工作,我這個反向調查,隻是我自己的一些想法,我覺得不需要你們的配合。”
按照我的想法,這個工作隻需要自己一個人去做,不需要去驚動辦案人員。
這就讓另外兩個人有些好奇了。
如果其他的人私自去對涉案者進行調查的話,從程序上來說,這是一種違法的行為。
而且這個調查者的安全受不到表保障。
在任何機構對於這種調查都是不接受的,雖然他們很相信麵前這個人的能力,但是能力再強,你不可能預料到意外。
麗莎問我:“你確定你真的不需要我們的幫助嗎?”
“如果你沒幫助我的話,那隻能適得其反。”
我說的有些神秘兮兮的,讓其他的人感覺到更加奇怪了。
旁邊的小敏對我說:“我們可以允許你去調查,但是首先你得保證自己的安全,更重要的一點,你不要影響我們的辦案進程。”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