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娘瞥見桌上還有一個藥瓶,綠瓷瓶,隻有手指大,瞧著十分精巧。
她順手拿起來,眉眼微彎,“這是裝什麽藥的藥瓶,像個掛件似的,好精致。”
“潤嗓子的藥,別人送的。”鶯歌笑道。
姚娘聞言微愣,輕聲問:“客人送的?”
“我知道,不許私下收客人禮物。”鶯歌笑著從她手裏拿過那綠瓶兒,輕輕搖了搖,傳出沙沙聲響,“但是這個不值什麽錢,那人每隔幾就送來一瓶,讓我注意嗓子,也算是有心了。”
姚娘不禁問:“那人是做什麽的?”
“姓孫,從南邊來的商人,做藥材生意。”鶯歌道,“他自己每次來盛京都會嗓子幹癢,身邊常備這個藥,一吃就管用。”
姚娘看著鶯歌的眼睛,問:“他家中……可有妻兒?”
鶯歌沉默下來,臉上笑容也淡了些,過了一會兒,回道:“不知道,也許有,也許沒有……”
男人大多在十六七歲時就成親,孫老板年紀已經三十,鶯歌覺得,對方有家室的可能性很大,隻是想起來有些悵然,所以一直避免去想……
姚娘低聲勸她:“以後還是別收他的東西了,不然隻怕他要誤會你對他有意,傳揚出去,不合適呀……”
這也是姚娘時常對忘憂閣裏的姑娘們的叮囑——與客人之間,分寸一定要拿捏好,關係可以親密如紅顏知己,但感情一定要淡薄如點頭之交。
因為一旦摻入了男女之情,就會難免糾纏出恩恩怨怨,那麽忘憂閣這個地方,又如何能讓客人真正忘憂呢?
男女之情,對於出門尋歡作樂的男人而言,永遠是負累。
鶯歌輕輕歎了口氣,道:“其實我又何嚐不知道,千金易求,真心無價,隻是有時候忍不住會生出奢望罷了,如今我也有二十八歲了,還能再唱幾年呢?嗓子保養得再好,想必客人們也不會喜歡看見一個老太婆在台上唱歌。”
“鶯歌,無論將來你能不能再唱了,隻要你在忘憂閣一,我和伶靜就不會不管你。”姚娘認真道,“忘憂閣當初寂寂無名,是你幫我們打響了這塊招牌。”
鶯歌笑笑,“再響的招牌也是你們倆的呀,姚娘,我看得出來,伶靜不是池中物,忘憂閣將來一定會越來越好,如今已經有了保齡球那些東西,將來的新玩意兒隻會越來越多,到那時,也許不會再需要我唱歌了。”
姚娘:“鶯歌,你若是擔心以後,我們可以幫你物色孩子,你過繼一個養在身邊,等到孩子長大可以為你養老送終,不比男人更可靠?”
鶯歌失笑,連連搖頭:“你想得怎麽比我還遠。”
頓了頓,目光落回手中的綠藥瓶上,語氣淡淡的:“那位孫老板,在盛京談完生意就會回南方去,以後我與他大概也不會再有交集,你放心吧。”
姚娘抿了抿唇,道:“他若是個好的,我也會為你高興。”
“什麽樣才算好呢。”鶯歌歎氣,似乎比姚娘更悲觀,“你我在這行當裏多少年了,見過一個好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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