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行的,真開店的話,一定要找個有經驗的人才行。
說起來,我也到了可以打零工的年紀,正準備找個地方打工掙學費呢。”
田立人聞言,臉一橫反問道:“靜美,你是沒有把我當成自家人麽?”
靜美慌了,“立人表哥,你別誤會。我想著爸爸欠了你那麽多錢,他現在又...,我不能老是給表哥添麻煩...”
“別說了!”
田立人不高興地說道:“什麽叫添麻煩?你在我這裏從來就不是麻煩!
你現在是我唯一的親人,照顧好你,讓你快快樂樂無憂無慮的成長,這就是我的責任,你懂嗎?”
他有句話沒有說出來,要不是他的話,靜美怎麽可能會被他父親拋下不管。
雖然那個父親有點渣,可怎麽也是她的親人。
他不僅打了那個人渣舅舅,還把對方逼走,留下靜美一個人孤苦伶仃無依無靠,這個責任當然得要由他負責了。
更別提田立人可是答應過前身的,要報答靜美當初的保護之情,讓靜美出去打工掙學費,這算什麽報答?
像靜美這個年紀的女孩子,要是在前世的國內,那可是家裏的掌上明珠呢,隻要家裏有條件,那是要啥給啥。
可靜美呢,想想也知道她跟著那個人渣父親過得是什麽樣的日子。
靜美被田立人的樣子嚇住了。
雖然她心裏也清楚,表哥說那些話,其實是關心她,可除了如鈴木伢子那樣的有錢人家外,幾乎所有的東瀛人在年滿十六周歲後,都會出去打零工的嘛。
一來是增加社會實踐閱曆,二來也是為了從打零工中體會到長輩的不易,三來嘛,這也算是世俗約定吧,講究個提前經濟獨立的意思。
表哥看起來好霸道,不過心裏卻暖暖的呢!
有人關心的感覺真好!
靜美嬌羞地說道:“嗯,靜美知道了,表哥你別生氣了。”
田立人想了想,從錢包裏掏出一疊紙幣,這是他之前去存那張支票的錢時,順路取出來的。
“靜美,我都忘了你現在還在上學,也需要零用錢,這裏有十萬塊,你拿去用吧。以後每個月我都給你這麽多,也不知道夠不夠呢。”
靜美瞪目結舌,都不敢伸手去接過錢,最後還是田立人硬塞到她手上。
“不行,表哥,我已經夠麻煩你的了,這錢我不能再拿!”
“不許說不行!”
光是靜美還回來的那兩千萬就能夠支持靜美一直用到大學畢業呢,給她點錢算得了什麽啊!
要是靜美不還回來,說不定等他報警去朝上杉俊雄追討時,早就被用光呢!
到時候,即便把上杉俊雄送到監獄去又能如何呢?
錢照樣回不來!
別看一個月零用十萬塊很多,其實算起來在東京這個地方算不了什麽。
一般便利店打零工時薪至少都要1000,深夜的時薪更貴,算下來,一天隻要打工三個小時,就差不多九萬塊呢。
當然了,這也跟東京的物價高有關係,並不能跟前世國內的水平相比。
靜美有了充足的零用,就不用出去受累打零工,自然也能時常在家下廚,算起來,田立人賺大了好伐。
ps:合同已寄出,算是對得起投資的朋友吧!
剛才二姐發消息說給我介紹對象,突然發覺好心塞,都不敢有那想法……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