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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玉器店的老板(3/3)

作者:韋一同字數:7084更新時間:2021-05-02 01:47:01

    “警官,這事我早想到了,她現在是一個人租的房子,房租是我在付,平時生活上有什麽難處,我都會幫她解決的。”老板回答。

    “這樣啊,那行,有什麽事,我會再給你打電話。”大熊說完,老板就離開了。

    等老板走了,我就問大熊,剛才那幾個問題,都有些什麽深意。大熊就給我傳授起了問話的技巧,他是想確認小薇有沒有作案動機,再一個就是確認她有沒有同夥。我問他還是在懷疑小薇麽,連老板自己都不懷疑,大熊就說,現在沒有具體的線索,隻有先根據已有的案情,推測一個最有可能的嫌疑人,接著,深挖線索,隨著偵破工作的開展,要麽確認那人就是嫌疑人,要麽就會解除對她的懷疑。而現在,大熊顯然就是把小薇作為了最大可能的嫌疑人。

    “等會吃了飯,我們再去一趟玉器店。”大熊又說。

    “這不剛回來麽,又去做什麽?”我奇怪地問。

    “我們之前犯了一個大錯,我要再查一下監控。”

    “啥?什麽大錯。”我不解地問,店裏店外的監控,我與大熊都是仔細核對了的,沒有什麽問題啊,那怎麽會說犯了一個大錯。

    “我們看的監控時間都是什麽時間段的?”大熊問我。

    “自然都是晚上十點到第二天上午十點這期間的,也就是小薇關了店門離開後,到第二天她又重新回到店裏。”我回答著。

    “可老板說他是下午四點過就走了。晚上十點小薇離開店麵時,沒有帶包,那從四點過到十點過這段時間呢,她有沒有帶過包出去,或是有沒有人進到店裏,裝走了那些東西?”

    聽完大熊的話,我才恍然大悟,這的確是一個很嚴重的失誤啊。當時我們就懷疑過小薇,卻隻是看了她離開店時有沒有帶包,她如果真要做賊,自然不會做得這麽明顯,很有可能就是提前已經把玉運走了。

    那麽,現在我們要做的,就是再查看一下老板走後到小薇離店之前這五個多小時內,店內店外的監控。如果店內的監控能照到失竊的三個櫃麵那裏更好,直接看十點鍾的畫麵就好了,如果十點鍾時,三個櫃裏的玉器還在,那就沒問題,如果沒在,那小薇就必定是此案的嫌疑人了。

    想通了這一點,我似乎看到了此案的突破口,一時竟有些興奮。這可是我來刑警隊後參與辦理的第一起案件,自然很是在乎的,我可不想第一起案子就破不了。

    我與大熊正準備去食堂吃飯,我卻接到了陳叔的電話,陳叔說他已經找過正局了,讓我下午和他一起再跑趟看守所,我問去做什麽,陳叔說一時半會說不清楚,讓我請好假,他還要去辦手續,辦完了過來接我。

    我正想說能不能換個時間,因為大熊才說了等會要去看監控,可陳叔根本不給我機會,說完就匆忙掛了電話。不過,我對陳叔在正局那裏問到的事情還是很感興趣的,特別是那個年輕警察是誰一事,再有,他在說辦手續,辦什麽手續,去看守所無非就是找張瑤或是劉鵬,辦手續,難道是他們中有人要放出來了麽?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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