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凡同學,因為你與徐豹等人當眾聚眾鬥毆,對社會造成了不良影響。根據《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聚眾鬥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製,我們將對你執行拘留15天的處罰。\
經過一通調查,最後一位警察前來宣布處罰結果。
\是他們先動手的,難道張凡不能自衛嗎?而且刑法規定雙方都有三人以上才算聚眾鬥毆,而當時張凡隻有一個人,你們這樣處罰,公道何在?\張凡還沒有說話,周丹便如炸了刺一般衝著那民警吼道。
\我隻是通知結果,如果你們不服,盡可以去找領導啊,衝我吼什麽?\
那小民警也被周丹嚇到了,看起來這麽文靜的女孩居然這般強勢。
\張凡,你等著,我去找那所長,我就不信他會處罰你?\周丹氣的臉色發紅說道。
\放心吧,我自己處理吧\張凡笑著對周丹說。
\能不能去告訴你們領導,就說我想和他們單獨談談?\張凡安撫完周丹便轉身對那民警說道。
那民警走了出去。
\聽說你找我?\那鄭所長走進了審訊室。
張凡什麽都沒有說,從胸口的口袋裏掏出了一個藍色的證件。
\軍官證?\
鄭所長第一眼便看到了那藍色小本代表的是什麽?
姓名:張凡
年齡:19歲
軍銜:少將
職位:龍山特種部隊特別顧問
國家戰略能源研究小組特別顧問
\哈哈哈,19歲的少將,你騙誰呢?你真當我是白癡啊\鄭所長用嘲諷的語氣冷笑著說道。
\偽造軍方證件可是大罪,真沒想到你居然這麽白癡,拿這假證件騙我。\
\嗬嗬,如果你懷疑,可以去查查,但一口否決它的真偽,可是不理智的\張凡不作過多的解釋直接說道。
\你……\這鄭所長原本想罵張凡。但如果這證件是真的,那他有再大的權力也沒資格管軍方的事。
\行,我去查查,到時候再讓你吃不了兜著走。\鄭所長轉身拿著軍官證走出了審訊室。
輸入了證件編號後
姓名:張凡
軍銜:少將
職位:龍山特種部隊特別顧問
國家戰略能源研究小組特別顧問
其餘信息:保密
鄭所長看到這查到的信息,覺得腦子嗡嗡的亂成一片。\怎麽可能,19歲的少將?自華夏開國以來,還沒有存在過這種先例!\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