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了十幾分鍾,陸恒走來,她手指慢慢捏緊又鬆開,這樣的緊張顯得很蠢,她盡量讓自己表現出利落大方來。
“你怎麽這麽早就來了。”朝陸恒招招手,她臉上的笑意更深了。
“嗯,像你這樣不遲到的女人很少了。”落座後的陸恒漫不經心的提了一句。
“哦?是嗎。”被誇獎後的心在蕩漾,沈夢璿接著說:“萌萌不是這樣的嗎?我以為她會想要早一點見到你。”
像我一樣,能見你的機會很少,想要把握每一分每一秒。
見到你,周圍全變成無關風景。
“不是,她太懶了。”陸恒隨口一說,沒有繼續這話題的意思。
真要說鄭萌萌的缺點,他能說一天一夜不帶喘氣的,說了也不會改,這麽多年,他都慢慢的放棄了。
破罐子破摔罷。
沈夢璿竊喜於這樣的答案,女人的缺點會或多或少的造成男人的反感。
她盡量讓自己保持完美的印象於每一個人的眼裏。
要用字眼來形容沈夢璿,那便是完美了。
可多年以後的某一天,她想起今天自負的自己才終於明白過來,懶這個字眼,是一個習慣,時間少了都不是習慣。
陸恒用了那麽多年的時間來習慣鄭萌萌的懶。
像此刻,陸恒一點不知道,沈夢璿不懶。
她曾竊喜自己不是鄭萌萌,後來悲哀自己不是鄭萌萌。
你的好別人選擇性的無視掉,別人的不好卻被愛得一點不少。
一切進行如常,沈夢璿不時撩撥頭發,單手托腮跟陸恒講自己遇到的趣事,陸恒麵無表情的聽著,不時點點頭,沈夢璿輕笑,她知道陸恒給反應就很不容易,她講的更起勁了。
吃到差不多一半,陸恒說了聲抱歉,又找了個服務員過來,他偏頭對服務員講,半個小時之後打包一份薯條,又補充了一句,特大份的。
服務員點頭,說知道了,又退下。
沈夢璿好奇的笑了:“怎麽了?沒有吃飽嗎。”
記憶中,陸恒也不會吃這些東西吧。
“給她帶的。”
哪個她……
沈夢璿心下一沉,盡量讓自己的語氣聽起來不尷尬:“你是說萌萌嗎,她愛吃薯條啊,挺好的,帶給她的是嗎。”
怎麽會不尷尬,放在桌下下的手,慢慢的握緊,半個小時之後,他去給另外一個女人送吃的。
她剛到嘴邊的話,又被自己活生生的咽了下去。
“吃完飯之後去走走吧。”
這樣的話,現在還怎麽說的出來。
低下頭,斜著眼睛看了看自己的包包,再抬眼起來,笑著看陸恒。
“嗯,就愛吃些沒營養的。”
說過好多次也不聽,還跟個小女孩兒一樣,但把她寵成這樣的還不是自己,責罵鄭萌萌的同時也沒忘記後悔。
這是陸恒人生中最為後悔的一件事情,後悔得就算再選一次,還要選擇這樣。
那便是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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