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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借力(3/3)

作者:想枕頭的瞌睡字數:10324更新時間:2019-07-29 20:40:10

    現在這樣的新聞一般都讓自媒體給幹了,估摸著自己剛才將人帶回派出所時,就已經有人將這件事情發到了網上。

    作為西華市的官方媒體,炒剩飯這種事情絕對是不想幹的,他們現在趕過來,目的不外乎要找一個比較有吸引力的切入點,或者宣傳報道一些政治正確的東西。

    這件事情上,什麽最有吸引力?又有什麽是政治正確的?

    排在首位的,莫過於“全市首例因遛狗不栓狗繩被處罰”這一賣點。

    萬教導抬頭看了看李女士和他女兒,正色道:“當然,是否接受采訪是你們的自由,我們作為派出所,也可以給你們提供一些方便,比如可以讓你們從後門離開。”

    金先生眼中閃過一絲不滿,他覺得這萬教導對這李女士母女是不是太好了點?但由於雙方的事情已經調解了,結果總體上還算滿意,他不想節外生枝,也就沒有開口。

    李女士母女二人卻是欣喜不已。

    雖然她們剛才很堅決地拒絕了采訪,但記者的采訪並不是你拒絕就能拒絕的:舉著一攝像機,直接就開始提問,你是回答還是不回答?

    回答,那就是接受采訪了。

    不回答,那後麵記者會怎樣評論,就不太好了。

    現在聽這位警官居然同意讓她們從後門離開,簡直太體貼了。

    然而,他們還沒來得及表達感激之下,萬教導接著道:“剛才已經在調解協議上簽了字,你們之間的民事糾紛處理已經結束。李女士,現在我們再你遛狗不栓狗繩這件事情,根據《西華市關於加強城區居民區住戶養寵物狗規範管理的規定》,你的行為已經違反了其中的第十三條第一款,養犬人攜犬出戶,應將犬隻裝入犬籠、犬袋或者由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使用犬繩牽領,為犬隻佩戴標識牌,避讓老年人、殘疾人、孕婦和兒童及其他行人,違反該條款,將由公安部門對其處以500元以上000元以下罰款,多次違反,將沒收犬隻。”

    李女士:!!!∑(?Д?ノ)ノ,剛才調解的時候怎麽沒提這茬兒?

    “我憑什麽交罰款?”李女士粗著脖子道,完後覺得自己這個提法有問題,畢竟剛才對方都已經將法律條款擺在麵前了。

    隨即恨恨地道:“你們怎麽決定那是你們的事情,我沒錢!不交。”

    萬教導很隨和地笑道:“當然,這交與不交完全再你。不過我們也有義務將相關法律文書交給征信管理機構,至於你們會不會被列為失信人,就不是我們派出所所能決定的事情了。”

    李女士:“……”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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