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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回 王秀才議立偏房 嚴監生疾終正寢(1/5)

作者:【清】吳敬梓字數:13592更新時間:2019-07-21 20:27:52

    話說眾回子因湯知縣枷死了老師父,鬧將起來,將縣衙門圍的水泄不通,口口聲聲隻要揪出張靜齋來打死。知縣大驚,細細在衙門裏追問,才曉得是門子泄漏風聲;知縣道:"我再不對,到底是一縣之主,他敢對我怎樣!設或鬧了進來,看見張世兄,就有些開交不得了。如今須是設法先把張世兄弄出去,離了這個地方才好。"忙喚了幾個心腹的衙役進來商議;幸得衙門後身緊靠著北城,幾個衙役先溜到城外,用繩子把張、範二位係了出去。換了藍布衣服、草帽、草鞋,尋一條小路,忙忙如喪家之狗,急急如漏網之魚,連夜找路回省城了。

    這裏學師典史,俱出來安民,說了許多好話,眾回子漸漸的散了。湯知縣把這情由,細細寫了個稟帖,稟知按察司。按察司行文書檄了知縣。湯奉見了按察司,摘去紗帽,隻管磕頭;按察司道:"論起來,這件事你湯老爺也太輕率些;枷責就罷了,何必將牛肉堆在枷上?這成何刑法?但此刁風也不可長,我這裏少不得捉幾個為頭的,盡法處置。你且回衙門去辦事,凡事須要斟酌些,不可任性。"湯知縣又磕頭道:"這事是卑職不是;蒙大老爺保全,真乃天地父母之恩,此後知過必改。但大老爺審斷明白了,這幾個為頭的人,還求大老爺發下卑縣發落,賞卑職一個臉麵。"按察司也應承了。知縣叩謝出來,回到高要。

    過了些時,果然把五個為頭的回子判成'奸民挾製官府,依律枷責。'發來本縣發落。知縣看了來文,掛出牌去。次日早晨,大搖大擺的出堂,將回子發落了。正要退堂,見兩個人進來喊冤,知縣叫帶上來問。一個叫做王小二,是貢生嚴大位的緊鄰,去年三月內嚴貢生家一口才生下來的小豬,走到他家去,他慌忙送回嚴家。嚴家說,豬到人家,再尋回來,最不利市,逼著出了八錢銀子,把小豬就賣給他。這一口豬,在王家已養到一百多斤,不想錯走到嚴家去,嚴家把豬關了。小二的哥哥王大走到嚴家討豬,嚴貢生說,豬本來是他的,要討豬,照時值估價,拿幾兩銀子來領了豬去。王大是個窮人,那有銀子,就同嚴家爭吵了幾句,被嚴貢生的幾個兒子,拿拴門的閂,杆麵的杖,打了一個臭死,腿都打折了,睡在家裏,所以小二來喊冤。

    知縣喝過一邊,帶那另一個上來問道:"你叫做甚麽名字?"那人是個五六十歲老者,稟道:"小人叫做黃夢統,在鄉下住。因去年九月上縣來交錢糧,一時短少,央中人向嚴鄉紳借二十兩銀子,每月三分錢,寫借約,送在嚴府。小的卻不曾拿他的銀子。走上街來,遇著個鄉裏的親眷,他說有幾兩銀子借與小的交個幾分數,再下鄉去設法,勸小的不要借嚴家的銀子。小的交完錢糧,就同親戚回家去了。至今已是大半年,想起這事來,問嚴府取回借約,嚴鄉紳向小的要這幾個月的利息錢。小的說:'並不曾借本,何得有利?'嚴鄉紳說,小的若當時拿回借約,他可把銀子借與別人生利;因不曾取約,他將二十兩銀子也不能動,誤了大半年的利錢,該是小的出。小的自知不是,向中人說,情願買個蹄酒上門去取約;嚴鄉紳執意不肯,把小的驢兒和米同梢袋,都叫人拿了回家,還不發出借據來。這樣含冤負屈的事,求大老爺做主!"知縣聽了,說道:"一個做貢生的人,忝列衣冠;不在鄉裏間做些好事,隻管如此騙人,實在可惡!"便將兩張狀子都批準。原告在外伺候。早有人把這話報知嚴貢生,嚴貢生慌了,自心裏想:"這兩件事都是實的,倘若審斷起來,體麵上不好看。三十六計走為上策。"卷卷行李,一溜煙急走到省城去了。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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