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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決鬥代理人(2/2)

作者:程劍心字數:4350更新時間:2022-06-09 11:39:00

    然而離開這些不接地氣的報紙與象牙塔,在現實生活中,上至王公貴族,下至販夫走卒,普遍認為“司法決鬥”仍然是一種體現法律公正的合理途徑。

    “當法律無法給當事人帶來正義的時候,私人複仇從這一刻開始就是正當甚至高尚的。”

    這樣的信條,似乎更符合大眾樸素的正義觀念。

    穀綂  也正是在這種風氣的帶動下,斐真王國至今還存在一個古老的行業,叫做“決鬥代理人”。

    這些收費提供司法決鬥的代理人,也被稱為“司法騎士”,“帶劍的律師”,無論在社會底層還是貴族階層當中,都頗受尊敬。

    唯一討厭甚至憎恨這夥人的,似乎就隻有法學家。

    那麽律師呢?

    按理說,律師也應該厭惡跟自己搶生意的“決鬥代理人”。

    然而事實恰相反,律師和決鬥家,非但沒有反目成仇,反而結成親密合作的夥伴。

    當一位律師無法通過辯論達到目的,就會退而求其次,設法為當事人爭取進行“司法決鬥”的機會。

    如果司法決鬥得到法庭批準,那麽律師就會動用自己的人脈,替當事人聘請一位在律師公會注冊的決鬥代理人,並且收取中介費用。

    如果決鬥獲勝,律師還能從司法騎士那裏拿到一筆額外的分紅。

    這種保賺不虧,又不用自己親自上陣搏命的生意,試問哪個律師不喜歡?

    所以滑稽的一幕出現了。

    從事訴訟實務的律師,反而是最反對廢除司法決鬥製度的群體,盡管他們中的很大一部分,其實也都有著“法學家”的頭銜。

    時至今日,所有獲準合法營業的司法騎士都必須在律師公會注冊,或者幹脆與律師事務所聯營,實際上還是搞的封建行會那老一套。

    如何評價律師與司法騎士合夥經營,這算是強強聯手,還是狼狽為奸?

    這就要看你站在什麽立場了。

    通常情況下,在這種合作模式當中,耍嘴皮子的律師居於主導地位,錢拿的更多。

    至於司法騎士,錢拿的少,還要上決鬥場玩命,地位相對要低一些。

    沒辦法,勞心者治人,勞力者治於人。

    真正有本事考取律師執業執照的,誰又甘心當一個“帶劍的律師”?

    然而世事無絕對,還真就有這樣的奇葩!

    比如馬斯克·賈斯蒂斯小哥。

    年紀輕輕就取得律師執業資格,跟著柯爾特法官積累資曆和人脈,明明有大好的前途,卻不知發了什麽神經,非要改行當一名職業決鬥代理人!

    自從兩個月前,馬斯克替柯爾特法官出麵決鬥,擊敗萊溫特·桑維奇·蒙塔古,一戰成名,仿佛一下子覺醒了,真正找到自己這輩子最想從事的行業。

    對這個馬戲團出身,還有黑幫背景的年輕人來說,整天跟法律條文打交道太乏味了。

    左手持法典,左手持劍——唯有以這樣的姿態捍衛正義,才符合他的理想。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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