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這些人接觸這些天,閻希夜聽大家夥聊過很多事,每一個流浪的人都有著自己不為人知的心酸經曆,很多人是因為遭受重大變故不得不落得流浪而求助救助站,可是這裏讓他們大失所望。這裏的人,隻有很小一部分聯係到了家人,回了家,死在這裏的人很多,也有一些人來到救助站發現這裏太黑暗就逃跑了。
“他們簡直不是人,連孩子都打,前不久,有個小男孩被打死了,但是他們對外宣稱是病死的……”有人憤怒的說,“他們怕這裏的人跑出去到處亂說,所以,就不準進來的人輕易出去……我們之中有人逃跑過,被抓回來了,還收到威脅……在這裏活活餓死的人就說不過來了……唉!”
閻希夜聽到這些,恨得雙拳緊握。
救助站這些工作人員根本沒把弱勢群體當做關懷的對象,所以才會有那麽的人寧可流浪街頭都不進這裏來。
他提起筆,寫道:“大家不能逆來順受,如果不想一直被困在這兒,不想繼續遭受虐待,就要有反抗精神。”
反抗?這個詞讓大家很無奈,這裏的人都很弱,除了偶爾有不滿的人打架被製服,大部分人都不知道該怎麽反抗。
閻希夜繼續寫:“大家需要有法律意識,救助站的行為已經違法,我們要用法律維護自己的安全。”
大家麵麵相覷:“我們也不懂法律啊!而且也沒有人主持公道,我們向誰說理去?”
閻希夜回應:隻要大家齊心協力,總有辦法請求到外界的援助。
然後,他又寫了很多很多字,寫了一張紙,交給一個識字的中年人給大家讀。
紙上寫的是:
國家對救助站有規定,
救助站應當根據受助人員的需要提供下列救助,提供符合食品衛生要求的食物,提供符合基本條件的住處,對在站內突發急病的,及時送醫院救治,幫助與其親屬或者所在單位聯係,對沒有交通費返回其住所地或者所在單位的,提供乘車憑證。
救助站為受助人員提供的住處,應按性別分室住宿,女性受助人員應當由女性工作人員管理。
救助站應保障受助人員在站內的人身安全和隨身攜帶物品的安全,維護站內秩序。
救助站不可以向受助人員、其親屬或者所在單位收取費用,不得組織受助人員從事生產勞動。
救助站應當勸導受助人員返回其住所地或者所在單位,不得限製受助人員離開救助站。救助站對受助的殘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應當給予照顧,對查明住址的,及時通知其親屬或者所在單位領回,對無家可歸的,由其戶籍所在地人民政府妥善安置。
這些是最基本的規定,其它規定還有,閻希夜暫時隻能說出這麽多,但是就他寫出的這些條文,就已經足夠讓大家大吃一驚了!
大家都對他刮目相看,有人叫道:“看來祈天晝是個文化人啊,字寫的好,肚子裏還有墨水,學識很淵博的樣子!”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