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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一百五十七章 離開蒙古(2/2)

作者:夢醒時分呀字數:4102更新時間:2022-11-05 05:38:14

    還得歇一晚,明早走吧。

    我們都是草原人,都想出去看看外麵的世界。

    看著蒙古包裏麵一片狼藉,殊不知,這幫人晚上也是不吃不喝。

    午間燉著兩隻黃羊,此刻已基本吃光,地下都是啃剩的羊骨頭,酒瓶也是七零八落,一看,這群人中午也沒少喝酒。

    他想,要是它活著,肯定會有更多的狼肉吃!

    見我們又來了,蒙古大哥率先出帳,看草原狼身體,前後左右端詳著那頭死狼,未見血跡及槍眼。

    於是蒙古大哥對彪子哥通蒙古語。

    “我們活活追死的。”

    彪子哥說道。

    蒙古大哥一臉的敬佩,把草原上的狼殺了,才是英雄,就是應該被牧民們所欽佩,所喜愛。

    狼是狼,狼的皮毛很好,所以我想用狼皮來做衣服,我把狼皮套上再做成褲子。

    這種狼還能被我們稱為話據,你知道,我們還有繩子,你能活的把它抓回去。

    我們吃著狼肉,狼血,狼骨,還有狼的皮毛......我們都喜歡吃狼的東西。

    狼皮趁鮮剝開,這樣皮子就能比較完整了。

    狼肉要把它切成兩半兒再吃,不能讓它的肉裏有骨頭。

    蒙古大哥真的很牛逼,喝了酒這麽多,我的手一點都不發抖,熟練剝狼皮,露在狼體外麵的白胴/體。

    蒙古大哥哥準備做一道好吃的,是狼的內髒。

    他把我從廚房裏拽出來,讓我去看看狼的心髒和肺。

    就看見了狼的肺,大家大吃一驚,狼肺已腫得不像了,真把活話憋得慌。

    不要說了,狼性內髒味道還可以,有點象狗肉味。

    於是就把狼頭割下來,切成小塊送去做湯,狼皮也一起切了出來,然後把狼肉放入湯中煮。

    蒙古大哥與彪子哥的對話,彪子哥翻譯告訴了我們,即狼肉食之則大補。

    我們都想吃,但又怕狼,不敢多碰。

    如今皆不知老軒大勇酒力如何,中午喝了酒,現仍可堅持飲用。

    吃掉了至今仍熱氣騰騰的狼肉,覺得還可以,是肉絲粗,比狗肉更粗、更嚼勁。

    今天是星期天,我決定去買一輛車。

    明早動身,到蒙古牧民聚集地,如果一帆風順,收羊毛就能把兩輛車裝得滿滿的。

    他是個騎手,每天都會騎一輛大車出去拉羊,但是每次都被老板拒絕了。

    彪子哥表示,自己也雇了兩輛汽車,如果羊毛很多的話,這一次能一次性收起來。

    他說這也不奇怪,這兩天他們都在忙著收羊毛呢!

    這一去,收人應在萬元以上。

    彪子哥說他要賺一萬塊!

    在當時,1萬不是個小數目。

    如果把這一萬多元都花在孩子身上,那可就是一筆不小的開銷了!

    一家數年才賺得起,彪子哥跑的一周之內賺的盆滿缽滿。

    上午出發時,離開一會兒,我們一下車,銀質的馬鞍子也被埋到一半。

    我們想,要是有一隻馬鞍子,那該是多麽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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