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廣東、福建等地的土客之爭,在明代始終維持在可控製的範圍內,最根本的一個原因就是官府不斷居中調停,法律一直在發揮作用。所以歸根結底,還是法律的缺失誘發了內鬥。
在海外殖民地的開拓中,同樣也是如此,因為沒有官府的統治,沒有法律的約束,一家家所謂的公司,就變成互相爭鬥起來。
什麽是法律?
老子的拳頭就是!
本質上來,在海外殖民地的開拓之中,大家都是拳頭大的話,但是有了法律的約束。這個拳頭才會盡可能的指向外人,而不是用在自己人身上。
反之,沒有了法律的約束,就是最終一個個華人殖民地,最後全都是便宜了外人。
“就像咱們這邊吧,基本上就是頭目當家,大當家和當家們幹什麽?如果有人犯了重罪,比如殺了人,要斬首示眾,如果是打架鬥毆,就抽藤條,咱們做的這些事,實際與宗族長老解決糾紛的方式差不多,這樣隨意性太大,動不動還會有人這個當家偏袒這個,那個當家偏袒那個,而那些人為了尋求保護,隻能依附於頭目,試圖靠著頭目來保護自己,這也是鄭一官等人篡奪大權的原因,因為他們知道,那些嘍羅也好,移民也罷,他們最終所能依靠的就是頭目的保護,這也是北港現在所麵對的情況。”
在施奕文講著這一切的時候,顏如玉隻是靜靜的聽著,偶爾的點頭表示讚同,從鹽場回來之後,她幾乎從不曾反對過施奕文的決定,現在同樣也是如此。
“所以,咱們必須要用法律來打破這個怪圈。”
看著顏如玉,施奕文道。
“有了它,北港才能成為一座城,而你……才能成為這座城市的城主。”
當然,就本質上來,法律是統治人的工具。其實法律的出現也意味著打破了北港過去的權力構成。過去北港是由十幾位當家共同做主的地方,而現在借助法律城主將會成為北港真正的統治者。
從根本上來,依靠法律來維護統治的北港將會變得更為公平,不再是當家們隨心所欲的一言堂,嘍囉們也不用再像過去那樣擔心一言不合被當家們,頭目們一刀砍死,但同樣的也會給城主帶來一定的約束。
當然到了那個時候,遊戲規則就發生了變化。上位者,從來都是以“理”服人。
當然這個“理”,可不一定是道理。他可以是“法理”也可以是“權力”。看似不能隨心所欲,但是卻可以利用法律來,讓自己隨心所欲。
讓對手死於合法!
這當然也是法律的作用。當然,這些話施奕文,並不需要去。將來這些海賊會慢慢的發現法律,發現權力的好處。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