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證人就在京城,建奴的間細也在京城,在下的家丁一直盯著他們,隻要九千歲一聲令下,就能拿下他們,到時候隻要審一審他們,也就知道以為範家為首的三十六家晉商勾結建奴一事在下所言不虛了。”
施奕文不加絲毫掩飾的道。
“三十六家晉商,勾結建奴,非但資敵助虜,而且出賣朝廷機密,按大明律理應抄家誅九族,他們這三十六家的家業,別是一百萬兩,就是一千萬,兩三千萬兩也是有的。”
什麽國家大義。
施奕文壓根就沒有去,對於很多人來,國家大義遠不如個人利益,魏忠賢是忠是奸,施奕文不在乎,但這個人確實是權傾朝野,而且這個人確實是個太監。
太監好什麽?
好權?
不,他們好的不是權,而是權帶來的錢!
古往今來沒有一個太監不愛財的,他們能追求的也就是錢了。權力不過是他們獲取金錢的助力而已。
好色。
他們行嗎?
施奕文想要解決掉那些晉商,最簡單的辦法,就是誘之以利。
以範永鬥為代表的那群晉商!
他們世代的積累有多少?
一千萬兩?
兩千萬?
三千萬?
沒有人能出個準確的數字,但至少可以肯定的一點是,那筆錢是文數字。足以讓任何人為之心動。
當然,也包括魏忠賢,他無法拒絕抄家帶來的好處。
誰能拒絕得了財富的誘惑。
當然,抄家嘛,到底他也是為了朝廷去抄家,可抄來抄去,最後怎麽著也得有一半落到他自己的口袋裏。
這件事對他魏忠賢來有數之不盡的好處。
他會去做的!
其實來拜訪魏忠賢的時候,對此施奕文就深信不疑,為什麽會如此相信他會去做?
不僅僅是因為他貪財,更重要的是,他魏忠賢和晉商沒有任何關係,而且對於魏忠賢這樣的權閹來,他需要用自己的行動去向皇帝證明他的忠心,所有人都會賣國,唯獨像他們這樣的權閹不會,因為他們所有的一切都來源於皇帝。所以他會千方百計的維係皇權。
抄晉商的家!
盡管並不了解晉商家中有多少銀子,可一想到他們世代經營的家業,魏忠賢就是一陣心動。出身於民間的他,又怎麽可能不知道晉商之富——他們中的很多人可都是鹽商起家,家業之大,簡直難以想象!
抄家!
而且抄來的銀子還能用於遼東軍餉。
這樣皇爺也就不用愁軍餉了,打擊這些勾結建奴的奸商,這是理所當然的啊!到時候,誰敢反對……誰就是勾結建奴的間細,正好還能趁機鞏固一下。嗯,還有兩淮的鹽引,那些晉商可是把持多年了,正好也可以趁著這個機會“摟草打兔子”,順手解決了他們。
這些可都是利國利民……嗯,主要還是利已。
就在魏忠賢心裏這麽想著的時候,又聽他道。
“九千歲,這件事猶豫不得,那些間細現在正謀劃著驚的大事,萬一他們是要行刺……”
行刺!
魏忠賢的臉色急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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