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你倆都挺傻!”孫宇丟下一句話,白了二人一眼,獨自離開了。
搞得徐森和小虎倆人丈二的和尚,摸不著頭腦。
......
當晚。
林義來到京都某分局自首,當他說出自己的名字後,倆人直接被警員按到在地,帶上手銬給看押起來。
沒過半個小時,專案組的人就趕了過來。
目擊者直接過啦辨認了一番,指著林義和小樂就說是凶手。
又過了十多分鍾,林義和小樂分別被帶到了不同的審訊室裏。雖然有人證、有物證,但證據都是死的,還需要林義二人對自己的犯罪事實闡述那才可以。
“姓名?”
“林義。”
“說說吧,當晚在王家的別墅裏,你都做了什麽?”
“警官,你好像誤會了。我並不是來自首的,而是對這個案件給自己洗脫罪名的。”
“洗脫罪名?哼...林義,你也不用狡辯了,我們現在人證,物證具在,你還有什麽可狡辯的。刀子上有你的指紋,整個房間裏有你的指紋以及頭發,而且目擊證人一眼就認出了你!”
林義笑了,說道:“首先呢,我並不是擅闖民宅。我是經過王家人的授意才住進去的,而且死掉的三個人也並非是我殺,而是我先遭到了襲擊,屬於正當方位,但我並沒有殺了他們。”
“授意?撒謊也不先打個草稿。那個王家別墅已經空了很多年,現在京都找個王家沾邊的親戚都難,誰給你的授意?”
“王佳妮!”
“王佳妮?”這位專案組警員重複了一下名字,似乎感覺很耳熟,在哪裏聽過?
“就是前幾日酒店慘死的王佳妮女士,其實在他遇害之前我們就打過招呼的。房子就是在她的名下,我們住進去也是她的授意。”林義*解釋道。
這下警員終於想到了,前些日子確實有這麽回事,死的很慘。聽說是被一個南非的少爺給迫害了。
“哼!空口無憑。王佳妮女士已經被害,你說她授意就完啦?如果誰查到了這個消息,都如此冒充,難道我們就會信?”
警員冷哼一聲,“少跟我在這扯皮,如果你真的認識受害者王佳妮,那就先交代你的犯罪事實,然後在交代你和王佳妮是什麽關係,為什麽偏偏你到京都之後她會遇害,你們在京都是否有過聯係,你是否與她被害有什麽關聯。”
“警察先生,在我的衣兜裏有一個優盤,你可以看一下。”
“什麽優盤?你的隨身物品裏可根本沒有那東西。”
早在林義被逮捕的時候,他的隨身物品早就已經被全部查走。所以他現在說有優盤,之前警方可並沒發現。
“能否麻煩您,把我的手表拿來。”
審訊的倆人互看一眼,彼此點了點頭。很快,他的隨身物品就被拿了過來,警員拿起他的手表問道:“是這個?”
“是的,您可以在表的背麵輕輕按動三下,然後向左順時針轉動半圈。優盤,就在裏麵。”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