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認冷灰
24號文字
方正啟體

第二百八十二章 天字一號屍體(2/5)

作者:九色長蟲字數:20196更新時間:2022-10-03 09:17:36

    這些普通屍體,就交給普通的縫屍人去縫,而陽九有更重要的屍體要縫。

    李芙蓉碰了一鼻子的灰,心情很不爽。

    仔細想想的話,還是覺得李星河說得對,該去見見那賤人了。

    當年她離開長安時,武三月隻不過是個剛進宮的秀女。

    十年的時間,真的很漫長啊。

    父皇駕崩,大魏江山竟落到了武三月的手裏。

    聽到武三月登基的消息時,李芙蓉幾近崩潰,山野間盡是她的哀嚎。

    如今她回來了,該是李家的東西,旁人休想拿走。

    ……

    東廠。

    魏忠賢站在院中,看著星空。

    今夜無雲,星光璀璨。

    陽九從一側走來,抱拳行禮,道:“拜見督主。”

    “錢公公真的同意縫屍?”魏忠賢沉聲問道。

    陽九道:“是真的。”

    無論真假,屍體已經縫好,說什麽都晚了。

    其實讓錢正文早點入土為安,也很不錯。

    多年過去,魏忠賢一直都很忙,忙到忘記了罷了。

    “天字號房隻剩下兩具屍體了吧?”魏忠賢又問。

    陽九點頭道:“不出意外,今晚就能縫完。”

    “陽九,你不愧是有史以來最出色的縫屍人。”魏忠賢的這稱讚,可是發自肺腑。

    東廠縫屍人創建以來,的確出過很多優秀的縫屍人,但跟陽九一比,全都黯然失色。

    比如說三爺,已經是魏忠賢遇到的最出色的縫屍人了,跟陽九還是沒法比。

    陽九笑道:“全靠督主栽培。”

    “去忙吧。”魏忠賢朝外擺手。

    來到天字二號房,寒玉棺中的屍體,讓陽九都是不寒而栗。

    這是一具被燒得皺巴巴的女屍。

    有一把短刀從後脖子刺入,徑直刺穿了喉嚨。

    將人燒成這樣,百分百活不成了,還需要在身後放冷刀?

    古時候真是視人命如草芥,無權無勢的普通人不能算是人,所以絕對不能對封建王朝抱有任何幻想。

    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不過是用來騙普通人的。

    看縫屍記錄,共有八個縫屍人,因這女屍而亡。

    官府不斷安排縫屍人縫同一具屍體,基本上是這屍體很重要,需要盡快縫好。

    不然的話,就算縫屍人的命不值錢,也不能老讓縫屍人去白白送死吧。

    那八個縫屍人都是離奇死亡,簡而言之,就是這女屍本身不會傷害人,隻是縫屍人沒法在規定的時間內將屍體縫合。

    “姑娘,別藏著了,我都看到你了。”陽九正要點香,猛然看到有虛影一閃而過。

    那虛影肯定是這女屍的靈魂。

    “那我先幫你縫屍,你不要搗亂。”陽九點上香,伸手去拔女屍喉頭的短刀,竟然拔不出來。

    女屍的靈魂從一側飄出,道:“沒用的,很多人都嚐試過了。”

    想要拔出這把短刀的人,不僅僅是死掉的那些縫屍人,更有武功高強的高手。

    陽九拚盡全力,都是不行,無奈地道:“你不介意我將你的腦袋砍掉吧?”

    “你說什麽?”女屍的魂滿臉震驚。

    被燒爛的屍體,倒是沒有影響到女屍的靈魂,如蓮萼般的臉,清爽幹淨。

    陽九笑道:“很明顯,並非你不想有個全屍,而是這把短刀有古怪。”

    以陽九的功力都拔不出來,此前的那些縫屍人更得吃癟。

    其實在燃香前,大可先試著拔出短刀,要是連短刀都拔不出來,還縫個鬼。

    “你看,我將這裏砍斷,不就能將短刀弄出來了?”陽九笑著解釋。

    女屍的魂很是害怕,嘎聲道:“話雖如此,可是……”

    卻見陽九已是拿出飲雪刀,對準了女屍的脖子。

    女屍的魂沒有反對。

    當她的屍體上的腦袋被陽九砍掉,靈魂的腦袋也是離開了肩膀,搞得她不得不拿手扶著。

    剛才死活拔不出來的短刀,現在很輕鬆就能拿出。

    顯然這短刀的主人用了某種特殊的手法,就是要讓人無法將短刀拔出來。

    但那人絕對不會料到,竟會有縫屍人膽敢砍掉屍體的腦袋。

    脖子斷掉的那一瞬間,任何術法都會失效。

    縫屍人都在戰戰兢兢縫屍,誰會傻到將屍體的腦袋砍掉,然後再辛辛苦苦縫上去?

    看到短刀掉落,女屍的魂也很震驚,想不到拔出短刀的法子,竟是砍掉她的腦袋。

    死後被砍掉腦袋,一點都不覺得疼,就是感覺有點怪怪的。

    香已經燃燒了一小截。

    哪怕砍掉了女屍的腦袋,縫合的難度也不大。

    頃刻間,陽九已是將女屍的腦袋縫了上去。

    女屍的魂摸了摸自己的脖子,腦袋又回來了,而且還很牢固。

    《生死簿》隨即出現,開始記錄這女屍的生平。

    這女屍名叫秦蕾,生來腿部就有殘疾,走路時一瘸一拐,沒少被周圍的人嘲笑。

    “瘸子瘸子,長大嫁狗子。”同齡的孩子隻要看到秦蕾,就會聚過來朝她這樣大喊。

    狗子是方圓十裏最有名的傻子。

    狗子比秦蕾要大好幾歲,經常不穿衣服跑出去。

    秦蕾在很小的時候,就已下定決心,此生不嫁人。

    嫁給狗子那種人,還不如一個人過來得有趣。

    從小就很喜歡花花草草的秦蕾,長大後,也很會照顧花花草草。

    許多難種的蘭花,在她的巧手下,長勢都很好,而且很快就會開花。

    那些有錢人家,向來都喜歡在家裏養一些蘭花,用來彰顯他們的風雅。

    秦蕾憑借會種花的手藝,在當地的富人圈裏非常吃香。

    甚至有的富家公子,對她展開攻勢。

    若能將秦蕾娶進家門,那秦蕾就不讓秦蕾再幫別人家種花,到時候其餘人想看稀有的蘭花,隻能來他們家。

    有這種打算的人家非常多,搞得秦蕾不勝其擾。

    已經攢下不少銀子的秦蕾,決定離開這個她從小長大的地方,反正爹娘都已仙逝,在這地方她已無牽無掛。

    此生既然嫁不了人,還不如到處去看看,也算不枉此生。

    秦蕾做夢都沒料到,正是這個決定,反而將她推向了罪惡的深淵。

    剛離開小鎮,還沒上官道,她就被一群人給綁了。

    帶頭的人秦蕾很熟,正是小時候老是追在她屁股後麵罵她的那個胖子。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上一章 回目錄 標記書簽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