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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七章 落幕(七)(3/3)

作者:牛牛陽隊長字數:7786更新時間:2022-08-07 14:34:03

    注:捉虎軍,又稱捉虎甲士,分為京師與地方兩種,前文提過的徐永信,及其麾下的捉虎軍小隊,是來自王京,直屬高麗王的部隊,而此章出現的閔成性,則是地方上的捉虎軍,故而麾下足有五十人之多!另外,捉虎軍的選拔條件很苛刻,受選人員必須要先通過片箭,騎射,步射,徒手搏鬥考試,方能成為預備捉虎軍戰士——甲士,而想成為正式捉虎軍,還得用木箭在一百六十步內命中標靶一次,騎馬射箭命中兩次,並在規定時間內著重甲跑二百五十步以上,才算合格!然而若是有人武力值爆表,能夠用弓箭成功射殺兩頭老虎,或使用虎槍,鋼叉殺死一頭老虎,就可以免除選拔考試,直接入選!

    以上就是中央軍選拔捉虎甲士的條件。和中央軍有所不同的是,地方上選拔捉虎軍是不分良賤,如無自願者,選取力大且勇猛者為先。由於當時高麗各地虎患成災,所以一旦發生猛虎傷人事件,地方上的官吏就可以自動組織捉虎軍進行捕虎。

    而加入捉虎軍後,原則上是隻要捕到虎豹就可以獲得豐厚獎勵!即用箭或矛首先命中大型虎豹者,鄉吏,驛吏,賤民,可獲得棉布六十匹,命中第二擊者,可獲得棉布四十五匹,命中第三擊者,可獲得四十匹;首先命中中小型虎豹者,可獲得棉布三十匹,命中第二擊者,可獲得棉布二十五匹,第三擊者,就是二十匹……

    綜上所述,雖然捉虎軍獎賞豐厚又不用服雜役,聽起來非常吸引人,但捕虎太過危險,因此,經常招不滿員額。於是高麗後期,朝廷不得不改變招兵政策,規定賤民也可以加入捉虎軍,才勉強招滿員額。

    另外,捉虎軍最早出現於文獻記載是在高麗太宗十六年年(公元一四一六年),但真正將之製度化的則是世宗三年(公元一四二一年)。最初,隻分為值班和下班兩批各二十人(按字麵意思理解,就是當值捕虎有二十人,另外二十人待命)。隨後,捉虎軍的人數一直增加,一四二五年增加到八十人,一四二八年增加到九十人,世祖年間增加到二百人,到了成宗十六年(一四八五年),其時完成的《經國大典》中明確規定捉虎軍的人數有四百四十人。而且根據需要,負責守護國王和宮廷的兼司仆、內禁衛和羽林衛等王室的親衛部隊,同樣會投入到都城的獵虎戰鬥中,他們之中甚至還專門任命為獵虎的將領。

    而除了王京的捉虎軍外,地方也會成立捉虎部隊。其實兩者在名稱上也稍有區別,王京隸屬於國王的是捉虎軍,地方上的則被稱為捉虎人。根據成宗時期文獻記載,當時地方上捉虎人的配置分別為:州府五十人,郡三十人,縣二十人。在《新增東國輿地勝覽》中提到,京畿道捉虎人有一千四百四十人,忠清道一千三百五十人,鹹鏡道一千零八十人,整個高麗八道捉虎人共計超過九千九百人。以高麗半島的麵積來算(22.084萬平方千米),當時每名捉虎人的捕獵範圍約為二十二平方千米。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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