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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第二百二十章:大楚內政(三)(1/3)

作者:煌煌華夏字數:5660更新時間:2022-03-21 20:07:15

    賒借。

    耿百順提出來的想法讓駱永勝眼前為之一量,因為他第一時間想到的,就是一個詞。

    國債。

    這時期當然是不可能有國債的,朝廷衙門向老百姓舉債,想想也不可能,傳出去多丟麵子啊。

    即使是極其困難的時候,實在沒米下鍋不得不找商人籌措錢糧,比如當年洪州支援西南平叛王鈞,陳禮找到駱永勝的時候,用的詞也叫捐供或者捐輸。

    捐,是主觀動詞,所以本質上還是駱永勝這位洪州首富帶頭支援朝廷平叛,衙門一點也不欠他的。

    仗打完了之後,衙門也沒道理還他這筆錢糧,當然,駱永勝也不會要。

    總得給朝廷留點麵子。

    連商人的錢朝廷都不好意思主動開口借,又怎麽可能會向民間窮苦老百姓舉債呢,那傳出去豈不是笑掉大牙。

    曆朝曆代隻有加稅的朝廷,沒有舉債的朝廷。

    實在窮的沒錢了,那就加征歲賦,一口氣加征他個十年八年,嘉靖萬曆,能加征十幾二十年,清政府平個太平天國,兩江地區都往三十年以上加。

    至於老百姓能不能活得下去,那跟朝廷有什麽關係?

    現在駱楚的局麵差不多,那就是窮,窮到連開工基建的錢都沒有。

    誰讓政策太寬了呢。

    十五稅一取消丁徭,這種仁政甚至比文景之治時的三十稅一還要寬鬆,因為後者起碼還有徭役,有徭役,那麽在修建大型水利基建等國家工程時,朝廷就可以節省下大量的中央財政。

    “拖欠百姓的工錢或者說暫時性恢複徭役製度,這兩點顯然都是不可行的,這對我大楚朝廷的威信會造成衝擊和損害。”

    在想到國債這一點後,駱永勝便迅速將這個想法提了出來:“孤意,麵向民間舉債,讓銀行發行一筆國債認籌,性質類似於咱們之前的儲蓄。

    分為五年和十年定取,每年的利息分別為百分之六和一成,期限未到之前,這筆儲蓄金無法取出。咱們就拿百姓的錢招工再發給工人工錢。”

    拿百姓的錢再發還給百姓,朝廷轉個手的功夫還要搭進去利息。

    年化利息一成,十年就是翻一番。

    三人心裏算了筆賬,魏稟坤下意識就脫口說了句不可。

    “每年一成的利息,將來兌付的時候將會有很大的壓力啊。”

    “十年呐。”

    駱永勝倒是不甚在意,神情輕鬆道:“十年都夠一個孩子長成大小夥了,咱們大楚用十年的時間,如果還處在連百姓的欠款都無力償付的處境,那孤就沒臉做這個王,爾等也無顏繼續為官了。

    咱們都得把這事掛心裏,這樣才能有壓力,有壓力才能有幹事的動力。隻有發行國債,才能最大程度保障老百姓的利益和維係朝廷的威信,賒欠這種行為和朝令夕改的恢複徭役製度都有損我大楚的顏麵,弊大於利,萬不可行。”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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