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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九十九章 接戰(下)(2/3)

作者:渤海郡公字數:6052更新時間:2023-02-20 05:40:18

    “李家莊慘案”消息早傳得街知巷聞,多少年來,揚州城百姓也深受匪盜之苦,此時見眾劇盜被擒,人人無不拍手稱快。

    他們也強烈希望,將這些惡賊們全部千刀萬剮。

    對一幹積匪頭目,還有陳興業父子處置等,楚行移交給了揚州知府衙門方麵處理。

    這些人需明正典刑,公告天下,這就需要知府文震孟出麵。

    巡捕局也不可能將所有司法權力都抓走,很多民事,經濟方麵的糾紛,還是必須移交給知府衙門。

    知府文震孟也非常樂於接收處置這些惡賊劇盜頭目。

    “李家莊”一役,大乾內陸的盜匪一掃而空,州境內外,前所未有的清明,這都是受上官與地方士紳肯定的事。

    加上之前一係列積極參與,剿滅流賊的功勞,讓咒罵和嫌棄的他的人大大減少。

    他雷厲風行審理,不論陳興業等人以前在揚州多麽的顯赫,現在他們早成死老虎,文知府痛打落水狗。他們罪行累累,鐵證如山,也沒有免罪的理由,生員的身份更不值一提。

    大乾又對叛逆匪盜素為嚴厲,匪盜處置非與普通民事同,很快文知府審理出來:

    陳興業、陳巒、劉香、劉六、劉七、和蘭人佩德爾、揆一等二十七名侵略者和海盜附逆有跡者被判“立決”之刑,擬合淩遲處死。

    上報刑部後,核定下來,揚州地方證據充分,審理無誤,維持原判,就在本年秋後,佩德爾等十七人全部被剮於市。

    特別是佩德爾與陳家父子同時接受淩遲執行,這個內外勾結的群體,終於得到應有的懲罰。

    此戰大乾捕獲從匪甚多,但對他們的處置,文知府上報得很含糊。

    按照大明的套路來操作的話,對首惡很嚴厲,對從犯又很寬容,還有一係列的輿論,安置等現實問題。

    臣子給崇禎寫奏疏,都是寫,“……不敢根株支蔓,惟條奏首惡……”

    崇禎皇帝也知道具體情況,隻能配合,很多時候就是令反賊隊伍,各歸本土,務農耕作,還得自己掏腰包給老百姓找工作。

    這種情況下,所以出身於明廷官僚的文知府,其實也更傾向於明廷的處理辦法。

    因為巨大的輿論壓力,他根本承擔不起。

    但文知府歸文知府,對匪盜的處理,楚行自己進行。

    他早就決定,要鏟除揚州境內的匪徒土壤,那些捕獲的匪徒,抓獲的積匪眷屬,抓獲的海盜眷屬都不能放過。

    佩德爾等人明正典刑,淩遲處死,這些有罪的匪眷匪徒又豈能不死?

    他們雖是從匪,又比那些積匪頭目好到那去?

    那些海盜們的家屬,豈又不知自家男人在做什麽?她們心安理得享受染血的好處,甚至自己就在助桀為虐。享受好處同時,就必須承受罪孽!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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