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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章 萬惡之源(1/2)

作者:愛上青雲路字數:4688更新時間:2022-06-17 18:55:57

    李玄五人離開夜總會,這個取經四人一馬組開始對18k的堂口一路平推,第一個選的就是最近的賭場。

    賭博在人類誕生之後就隨之產生,從未斷絕。追溯人類賭博史,早在舊石器後期便有“碰運氣”習慣,華夏國史前文明中大量運用“抓簽”筮卜方式來判斷凶吉,包括重大戰事均透過卜卦來決定。

    最流行的賭博,大都是“撞數”運氣類,如單雙、骰子、四門方寶等,這類賭博在程序上簡單易懂,不易作弊,適合各種社會人群。此外,還有是娛樂類賭博,運氣結合心智較量,如麻將和撲克;圍棋與象棋這類純智力遊戲則不宜賭博,因為賭博在於驗證“天意”和“運氣”,這是它永遠充滿魅力之處。

    對於賭博的危害,很多人認為隻是一種娛樂而已,大多數人都可以享受賭博的樂趣而不會導致什麽問題。實際上,這種認識是極其錯誤的。華夏國孔聖稱賭博為“惡道”,孟聖稱賭博為“不孝”,管聖稱賭博為“惡政”。李玄在上小學時,趙老師就給他們講過賭博的十大危害。

    一是壞心術:俗話說賭場無父子。一入賭場,就變成了利益競逐,助長不勞而獲的習氣,一片貪心,千萬算計,都想要贏對方的錢,心中就轉生出無窮惡念,暗設戈矛,視親如仇。

    二是喪品行:賭場之中隻問錢少錢多,既無長幼秩序之分,又無輩分尊卑之別,沒有體統,自然喪失品行。

    三是害性命:贏者不分晝夜,輸者不顧饑寒,不斷消耗自己的精神和身體,有損健康,甚至喪失了性命。有的老人賭博時受到刺激,當場死在賭桌上。

    四是汙祖先:賭者多是敗家子,羞辱自家門戶,有損祖輩英名。

    五是失家教:賭博在家庭之中最是容易看到聽到和學到,戲法變家法,家風大壞。

    六是傾家產:凡賭博者氣勢豪壯,揮金如土,至債台高築,無家可歸。

    七是生事端:賭博通宵達旦,禍機所伏,正所謂防火防盜防小三兒。此小三兒當然不是那個萬年參王的小三兒啦。

    八是棄親情:隻顧自己的豪爽,不顧家人的怨氣,失去天倫之樂,骨肉分離,妻離子散,父母傷悲。

    九是違法令:法律禁止賭博,賭者易患牢獄之災。

    十是遭天譴:賭博天怒人怨,設賭之人每遭橫禍,參賭之人最易散財,天道好還,因果報應,絲毫不爽。

    賭博之害,比起水火盜賊,還要更加地厲害;可是人們對它,卻是特別地愛戀,而且執迷不悟,甚至賠上了性命,也是心甘情願,可憐複可悲!

    華夏國古時有不少有識之士編寫過詩歌,來勸誡賭徒,其中有《十字令,賭徒》:“一心贏錢,兩眼熬紅,三餐無味,四肢無力,五業荒廢,六親不認,七竅生煙,八方借債,九陷泥潭,十成災難。”

    在大清王朝時,有個姓施的教書先生,為了挽救染上賭癮的“獨子”,曾作《戒賭詩》:“貝者是人不是人,隻為今貝起禍根。有朝一日分貝了,到頭成了貝戎人。”這首詩充分運用文字組合,巧妙地將隱語含在其中:貝者合為“賭”,今貝合為“貪”,分貝合為“貧”,貝戎合為“賊”。全詩通過對“賭、貪、貧、賊”的字形字意分析,將賭博的危害,賭徒的後果自然巧妙的融入詩中,賭是因“貪”而“賭”,因“賭”而“貧”,因“貧”而鋌而走險,最終成“賊”之日便是墜入“法網”之時,一針見血地指出了賭徒們的必然之路。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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